对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关于盘活农村闲置土地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

第21号

来源:峄城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6-02

***代表

您提出的于盘活农村闲置土地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夯实盘活基础一是搭建健全流转平台。目前已建立健全全区农村土地交易流转服务平台,负责收集、发布土地流转信息,供需对接及交易服务,并根据土地性质及地理位置,制定土地流转指导价格二是规范流转程序。制定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范本,明确双方权责,加强土地流转过程的指导和监管,保切实障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目前全区已规范流转土地10余万亩。

(二)结合镇街实际,发展特色农业产业一是因地制宜选育产业。各镇街立足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发展有机蔬菜、水果采摘园、中药材种植等特色项目,提高土地利用价值。二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政策扶持、技术培训等方式,重点培育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其规模经营闲置土地。

(三)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改善生产条件一是实施农田整治。对闲置的农田进行平整,配套完善灌溉排水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着力提高土地质量和产出率,实现旱能浇、涝能排二是优化村庄用地。结合新农村建设,对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废弃建设用地进行整治复垦,优先用于补充耕地或乡村公共设施建设、乡村旅游建设等

(四)探索多元化利用模式,提升农民盘活土地意识一是发展乡村旅游。利用闲置土地开发乡村旅游项目,如建设农家乐、民宿、休闲农庄等,将闲置土地资源转化为旅游资源。二是发展农村电商。利用闲置土地建设农村电商仓储物流中心,为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提供支撑,促进农村三产融合。三是强化宣传培训。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土地流转、闲置土地利用等政策法规和成功案例,组织农民参加现代农业经营和土地盘活知识相关培训,提高农民对闲置土地价值的认知及参与能力。

二、下步工作计划

我们将继续依法依规稳妥推进闲置土地盘活利用工作,鼓励各镇街立足自身资源禀赋,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盘活利用模式。一是深化政策支持与规范管理。积极与上级对接,加快完善宅基地管理政策支持,依法规范盘活利用行为,加强宅基地管理,对利用方式、经营产业、租赁期限、流转对象等进行规范,确保盘活利用的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依法取得、权属清晰。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情况下探索多元化盘活利用模式,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分类流转制度,对不同类型的流转制定相应的流转政策办法,严防以任何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二是稳妥激活农村闲置宅基地资源。指导各镇街因地制宜探索通过出租、转让、互换等多种方式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发挥市场作用,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新产业新业态,引导和规范盘活利用行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腾挪空间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和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激发乡村内生动力。三是持续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集约用地、盘活闲置土地对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及相关法规政策,引导农民转变“祖宅”等传统观念,增强珍惜土地、依法合理集约利用土地的意识。四是强化监督管理。从严落实“一户一宅”政策,加强对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屋盘活利用的动态监管。联合自然资源、综合执法等部门严打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和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庄园等行为。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不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严格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改(扩)建管理,防止乱拆乱建。

峄城区农业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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