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农村留守与独居老人保护的建议)

第22号

时间:2025-11-27

XX代表:

您提出的建议《关于加强农村留守与独居老人保护的建议》收悉,感谢对养老工作的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农村留守与独居老人保障水平。一方面,明确职责分工与任务。联合区委政法委、区残联、区财政局等部门共同制定《峄城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分类分级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进一步厘清各部门职责,明确重点任务与服务内容,凝聚多方力量,形成关爱特殊困难留守、独居老年人的工作合力。另一方面,强化服务保障机制。依托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和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实现对特殊困难留守、独居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风险的早发现、早防范、稳化解,切实保障其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同时,严格落实补贴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与独居老人发放高龄津贴及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切实提高老人的生活保障水平。

二是积极开办助老食堂。为给老年人提供优质、价廉、卫生、便利的餐饮服务,峄城区积极建设助老食堂。累计建成助老食堂26家、其中农村老年食堂23家,月均服务老年人2.8万人次,有效缓解了留守、独居老人“吃饭难”问题。在运营方面,我区采取多样化经营模式,支持堂食、送餐等多种就餐方式,尤其注重为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提供上门送餐和关爱服务。同时,鼓励各镇街村居以“爱心食堂”为核心拓展服务功能,逐步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通过“就餐+服务”模式,统筹推进爱心食堂与村卫生室三年提升行动,配套建设棋牌室、聊天角等休闲场所,成功打造集就餐、娱乐、医疗等功能于一体的村级养老服务综合体,真正实现“老有所乐”,显著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

二、下步打算

一是组建村居帮扶小组、老年人互助组织和志愿者服务队,为留守、独居老人提供日常照料和情感陪伴等支持。推动社区网格员主动走访、上门服务,深入真正需要帮助的留守、独居老人家庭,协助解决实际生活困难。同时,定期开展适合老年人的社区活动,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缓解心理压力与孤独感。

是积极协调和发挥各类专业性、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依托社会组织,定期开展面向留守、独居老人的心理健康讲座和专题关爱活动,为其提供专业、系统的心理疏导服务。同时,联合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及公益性组织,持续关注老人日常生活,定期组织如剪纸、唱歌、故事会等多样化文体活动,丰富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针对有心理陪伴需求的老年人,及时提供情绪慰藉和沟通陪伴服务,并协助联系子女及亲属,强化亲情关怀与社会支持网络,切实增强老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全面提升对留守、独居群体的人文关怀水平。

建议中提出建议3条,其中涉及我单位1条,已采纳落实1条,落实率100%。

峄城区民政局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