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过期药品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感谢对峄城区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提出建议(问题)3条,其中涉及我单位1条,已采纳落实1条,落实率100%。
一是规范药品效期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药品,严格按照医院药品效期管理制度管理药品。距失效期不到6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库。如有特殊情况可报药剂科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购进。近效期药品在货位上设置近效期标志,登记到近效期警示牌,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进行催销。有效期1个月内停货、下架,按规定退回药库。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售出。
二是强化药箱管理,守护用药终端安全。为居民提供全面的家庭药箱管理服务,包括效期药品管理、药品存放指导、儿童安全用药指导以及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等。积极引导家庭合理备药,牢牢守住用药安全的“最后一公里”。在过期药品回收工作中,共收回过期药品20余盒,价值约500元,回收后的药品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标准进行统一销毁处理。
枣庄市峄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