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辖区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的议案)

第23号

时间:2025-06-11

***代表:

您提出的建议《关于加强辖区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的议案》收悉,感谢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支持。经商(协办单位区卫健局),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提出建议5条,其中涉及我单位3条,已采纳落实3条,落实率100%。

一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等部门推进普法资源共享,常态化对青少年这一“关键群体”开展法治教育活动,联合区教体局为62所中小学聘任了法治副校长,统筹调度法治副校长第一季度开展送法进校园、法治报告会等校园普法活动68场次,有效提高未成年人的法治防范意识、降低犯罪几率。建立普法志愿队伍。协调村(居)法律顾问、司法所工作人员等资源力量组成村级普法志愿者服务队,在334个村(社区)配备“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1845名,由他们入户带领村民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重点关注了解青少年人的生活状态和心理状态,提升其法律意识。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坚持线上线下齐头并进,利用公众号等媒体普法优势,围绕控保辍学、未成年人保护、防校园欺凌等多个主题推送青少年法治教育相关内容。2025年以来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法治新闻、以案释法等法治宣传信息246篇,其中涉及青少年普法教育内容120余篇,持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是优化法律援助服务,维护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法律服务体系。高标准建设集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社区矫正、行政复议“四位一体”的峄城区司法便民综合服务中心,围绕未成年人普法教育丰富法治宣传内容,设置青少年普法教育区、LED法治宣传大屏等,打造“榴乡法务”工作品牌,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资源,常态化为未成年人群体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计划下一步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参与法治实践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为满足未成年人多样化法律需求,提供上门法律援助、电话法律援助等多种援助方式,设立绿色通道,对涉及青少年、儿童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和其他严重侵权行为主张权利的案件,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对未成年人的咨询内容和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确保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截至2025年5月,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54件。推动业务服务与普法教育融合。成立“峄心护她”法律志愿服务团及12338维权服务中心,向广大妇女儿童宣传法律知识,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畅通妇女儿童维权渠道,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在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服务过程中,主动向其解释有关法律条款并发放对应领域的普法资料,提高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三是深化社区矫正帮扶,助力回归社会。严格未成年矫正对象矫正管理。按照社区矫正法未成年人专章要求,设立社区矫正小组,制定“一人一策”矫正方案,并组建家庭帮教小组、定期走访,实行分类管理、单独管理、个别教育,减轻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心理负担。目前,全区在管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31人,其中已成年24人,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开展未成年矫正对象心理教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山东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等普法宣传活动,增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深化“教育矫治+风险防控”双轨机制建设,通过“纪律教育+法律警示+心理矫治”三位一体模式切实推进教育矫治,切实注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健康。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定期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讲座5场次和“从心出发,护未启航”全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团体心理辅导活动3期,通过教育帮扶润心正行。完善未成年矫正对象档案保护。坚持“不公开、不透露、三分开”矫正原则(身份信息不公开、入矫解矫奖惩不公开、档案信息不透露),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与成年矫正对象的社区矫正分别进行,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建档立案,做好档案保密管理工作。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解除后,对档案进行封存,确保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隐私得到充分保护。    

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