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答复(关于丰富农村文化生活的建议)

第18号

来源:峄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26-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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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丰富农村文化生活的建议》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农村文化生活的高度关注与大力支持。您在建议中指出的文化阵地效能不足、活动形式较为单一、内生动力激发不够、基层人才力量薄弱等问题客观精准,提出的对策建议贴合基层实际,对补齐乡村文化建设短板、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效具有重要指导意义。针对您反映问题及整改建议,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出建议5条,其中涉及我单位5条,涉及协办单位1条,已采纳落实5条,落实率100%。

一是规范阵地管理,提升服务效能。聚焦村级文化设施闲置老旧、管理松散、利用率不高等突出问题,统一规范设施开放时间、服务内容。持续整合优化村级文化阵地功能布局,全面盘活乡村现有文化资源。

二是创新供给模式,丰富活动内容。紧扣群众多样化、高品质精神文化需求,全面推行“群众点单、按需供给”精准化文化服务机制。扎实做好送戏下乡等传统文化服务,常态化组织开展群众文艺展演等互动性群众活动。

三是深挖本土底蕴,激活内生动力。系统摸排梳理辖区民俗文化、非遗技艺等本土文化资源,扎实做好文化保护、传承与活化利用工作。积极培育乡村特色文创产品和民俗体验项目,大力扶持村级文艺队伍、民间文艺团体发展,引导群众从被动参与向主动参与、自主兴办文化活动转变,充分激发乡村文化建设内生动力。

四是积极开展培训,夯实基层队伍。着力破解基层文化人才短缺难题,积极利用文化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各类公益培训活动,提升基层文艺人才技能。

五是加强数字化建设,丰富服务内容。区图书馆同步加快数字服务体系建设。一方面主动对接协调数字资源续费事宜,保障电子图书、线上数据库等线上资源稳定供给;另一方面规划标准化数字资源推广模板,推动数字阅读资源全域联动推广。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持续补齐乡村文化建设短板弱项,不断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全面提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衷心感谢您对乡村文化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峄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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