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对三轮、四轮电动车加强管理的建议)

第26号

时间:2022-09-28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三轮、四轮电动车加强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充分体现了您对交通安全的关心关注。收到您的提案后,分局党委高度重视,组织交警大队科学制定了整治方案,多措并举,狠抓落实通过实地查看调研论证,采取以下措施认真落实。  

一、关于办理驾照、车辆年检、强制购置交强险问题。目前,由于有关电动车方面的政策不健全,很多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均属非国标范围,不在国家标准目录内,无法办理机动车登记挂牌手续,纳入不了机动车管理范畴,所以,现有条件下无法办理驾驶证、车辆年检、购置交强险等业务。属于国家标准目录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均已纳入了正规管理范畴。

二、加强源头管理方面。为加大三轮车源头管控力度,公安交警部门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导向引领,持续发力,已深入开展了三轮车“三见面一建档”专项行动。认真摸排,见车、见人、见村居负责人,建立台账,进一步加强了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管理力度。  

三、加大路检路查力度,打造良好交通秩序。落实网上网下结合的查控机制,坚持视频巡查与路面巡逻相结合,加大重点路段的巡逻检查频次和密度,不断提升执法管控效能。不定时的与交通局、执法局联合执法,严查严纠乱停乱放、非法营运、不佩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调头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纠正、批评、教育、处罚,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形成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

四、加大宣传教育,提升守法意识。深入社区,充分发挥宣传栏等阵地力量,大力宣传电动车、摩托车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开展有目的、有意义及交通违法对社会的危害性宣传,呼吁广大社区居民行动起来共同纠违,杜绝以身试法,自觉做到安全守法驾车,保障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重点提醒驾驶人骑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要带齐相关证件并戴好安全头盔,杜绝无牌无证,依法文明出行,预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

20229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