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0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提案)

第100号

来源:峄城区民政局 时间:2023-09-29

xx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关于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提案》收悉,感谢对民政工作的支持。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出建议4条,其中涉及我单位2条,已采纳落实(解决)2条,落实率100%

一、建立关爱保护工作队伍。严格按照省、市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体系。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设立了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中心,推动镇街设立7个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站。建立了由乡镇儿童督导员7人,村(居)儿童主任331名组成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队伍。成立了以区政府领导任总召集人、区民政局等32家部门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形成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并组织开展了镇(街)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培训。

二、完善关爱保护工作平台。依托全国儿童福利系统和山东数字民政信息管理系统,对相关信息进行翔实备案、动态更新。建立区、镇(街)、村(居)三级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台账,实行每月更新系统数据,并准确掌握了留守儿童监护情况、就学情况、行为情况等,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和帮扶台账。2023年8月份民政牵头组织全区农村留守儿童集中摸排行动,同时积极与教体部门对接,进行信息比对,将摸排情况及时纳入系统。目前,全区312名留守儿童现已全部签订了《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每个村居现已全部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台账。

三、拓宽关爱保护服务体系。依托儿童活动站、爱心食堂、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农家书屋、妇女儿童之家等阵地,为留守儿童搭建一个互相学习、共同交流的平台。建立“爱心妈妈”结对帮扶队伍,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组织社会组织、社工和志愿者等群团组织不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让留守儿童的心灵不再“留守”,健康快乐成长。

    四、强化未成年人宣传保护。三月份区民政局组织开展“五社联动”关爱“一小一老”为主题的国际社工日宣传周活动,组织社工、志愿者奔赴七个镇街开展赶大集宣传,发放宣传倡议书5000余份。六月份组织社会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六一”儿童节宣传活动,利用村(社区)宣传栏推介、发放儿童关爱保护明白纸等形式,宣传儿童工作方面的惠民政策,引导社会各界为儿童的献爱心,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儿童、爱护儿童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好张裕山委员的各项建议和意见,健全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队伍、服务网络和活动阵地,联合相关部门和镇(街)在未保站的基础上加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将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人身安全底线。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希望您们继续关心支持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和民政事业的发展!

峄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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