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委员: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社会保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加强社会保险征缴工作。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我区社会保险参保覆盖率的建议》提案,我们已认真研读,现回复如下:
一、当前社保扩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认识不足。由于一些用人单位负责人对社会保险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劳动者应保未保、已保未缴、已缴停缴等现象屡见不鲜。在劳动保障执法人员上门做工作要求其为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时,他们总会采取“游击战”等种种方法来应付劳动保障执法人员。
二是用人单位法律意识不强。实行市场经济后,用人单位按照市场经济的模式运行,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些用人单位负责人只注重经济效益,不重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诸如,用工事前事后不办理录用备案手续,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三是用人单位漏报、瞒报缴费基数。在稽查中,许多单位未能真正做到工资收入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对应关系,理解偏差较大。
四是制约措施不力。尽管《劳动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早已明确规定,对不按规定参保或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和责任人可处罚款,而在实践工作中,可操作空间太小,加上诸多干扰因素的存在,处罚措施难以完全落实到位。
五是宣传力度不够。有些用人单位法人和劳动者对参保政策了解甚少,造成不愿办理参保手续。随着企业改制不断深入,民营企业日益增多,已撑起区域经济的半壁江山。广大民营企业、私营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成为当今社会保险扩面的重点,有的老板认为自己就是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不容易,为谋求利益的最大化,不愿给被雇用的劳动者参保。有的企业老板虽然愿给劳动者参保,但有的劳动者不愿参保,认为打工不固定,只愿眼前每月拿几百元现钱放进自己的口袋才放心。这些现象较普遍地存在着。
六是相关部门缺乏配合协调。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是加快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基础工作,扩面征缴工作是全社会的义务。而从近年的实际工作来看,相关部门缺乏有机配合,整体联动难度大,从而形成劳动保障部门唱独角戏的局面。
七是配套政策有待完善。在实际工作中常常遇到一些用人单位以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为由拒绝参保,如有些食品业、酒业、医药、化妆品、电器类等使用的促销员,事业单位使用的临时工,季节工等非正规就业人员。还有的小企业老板东躲西藏不见面,不提供账号、地税登记号,对执法人员下达询问通知书、新闻媒体的报道等全然不顾。对以上这些行为,政策上没有明确的规范,在劳动执法过程中,可操作性不强。
二、做好扩面征缴工作的对策
针对目前存在的种种问题,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努力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充分发挥社保征缴经办机构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龙头作用并采取相应的必要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相应部门配合。建立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领导小组,采取首长负责制,开展实质性工作,定时“议事”等制度。因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要加强税务、工商、财政、审计、体改等部门协调配合,各司其职,整体作战,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强势氛围。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进行社会保险政策宣传,营造参加社会保险利国利民的浓厚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解决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认识上的不足和观念上的问题。强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意识。
三是加大依法征缴力度,实现社会保险的强制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严格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做好征缴范围内各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和征缴工作。充分利用社会保险费征缴的稽查手段,定期、不定期地有重点稽查用人单位申报的基数、比例、工资总额及员工工资发放情况等,强化基金征缴力度。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并采取相应处罚措施,达到处罚一户教育一片的目的。
四是加大劳动保障执法检查力度,扩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覆盖面。首先增加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加强劳动保障业务培训,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技术精、能吃苦、肯干事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做到机构人员到位,经费投入到位、组织保障到位。这样,有利于依法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有利于扩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覆盖面。按照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运行机制进行全面的长效管理,使用人单位养成据实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觉性。确保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认真研究您的建议,积极采取措施,推动我区社会保险事业的稳定发展。
峄城区财政局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