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33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整修承河郦都三期北与峄都水岸西区南之间无名路的提案)

第33号

来源:峄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5-09-17

**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建议《关于整修承河郦都三期北与峄都水岸西区南之间无名路的提案》收悉,感谢对我区城市建设工作的支持。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该道路用地性质规划为居住用地,暂时不能合法合规进行市政道路建设施工,我局已于2025年8月对该路段进行了局部维修。新建道路需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审批并经区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

峄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