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
您提出“关于农资冬储出现的新问题及相关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改善农资储存条件的建议
目前,我区农资经营门店205家,除农药经营需依法办理国家经营许可证件,并明确仓储规范外,种子、肥料等农资尚未制定仓储规范。针对这一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召开了专题研判会议并进行了实地调研。目前我区大部分农资经营门店的仓库条件基本满足农资仓储需求,但也存在个别村居的小型农资经营门店仓库老旧失修问题。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针对个别农资店老旧仓库进行了排查评估并给出了改造建议,主要包括更换屋顶防水材料、修缮墙体、增设通风设备等,目标达到小型农资店面能够保证基本的农资储存条件,中大型农资经营门店农资仓库参照农药仓库标准需要满足通风设备、防毒应急设备、消防设备和有毒有害废弃物专用回收等工具齐全标准。
二、关于加强农资质量监管的建议
区农业农村局始终将农资质量监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要求农资经营门店建立农资经营进、销、存台账。2024年全年共计抽检种子、农药、化肥样品共计50余个,并对检测不合格的3家农资经营门店全部作出了行政处罚。但是由于农业执法人员和抽检经费的严重不足,市场监管存在多部门交叉管理的情况(例如肥料质量主要监管部门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部门对肥料监管仅有《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一个监管依据)等问题,我区农资检查和抽检覆盖面距离目标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农资质量问题仍偶有发生。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持续加大与相关部门的联合监管和抽检力度,确保我区农业生产安全的源头不出问题。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峄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