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推动峄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第32号

时间: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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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峄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提案紧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的核心命题,为我区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宝贵的思路和方向。我局高度重视,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当前工作成效与举措

近年来,我区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推进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和绿色转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空气质量稳中向好。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全区空气质量六项指标全面改善,其中PM₂.₅浓度44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6.4%;PM₁₀浓度84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8.7%;SO₂浓度9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5%;NO₂浓度23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3.3%;臭氧浓度0.9毫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0%;O₃浓度184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8%。综合指数4.56,同比改善10.6%,空气优良率60.0%,重污染天数保持为0。贾庄闸国控断面作为我区水环境的关键监测点,年均值稳定达到地表水III类标准。建立了完善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积极推进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近年来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在100%。

二是各项措施扎实推进。2024年以来,先后制定出台《峄城区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百日攻坚方案》、《峄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枣庄市大气污染防治十条工作线>工作的通知》等重要文件。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期间,抽调骨干人员集中办公,每天向“区大气百日攻坚专报群”及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及精准大气管控建议,大力强化“十条线”工作模式,聚焦工业源、生活源、扬尘源、移动源四大重点领域,开展全方位、深层次整治。严格落实《枣庄市突出水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实施了《峄城区开展“清河行动”攻坚月活动》,全面清理打捞沿线河面、岸堤垃圾;实施了峄城区榴园镇大寨河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建设,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做到净地出让;5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了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制度,50余家产废企业纳入山东省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信息化智能监管系统。

三是服务和监管双双加强。建立“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动态管理重点污染物总量指标,对省、市、区级重点项目,靠上服务,2024年以来完成36个项目总量确认工作,保障了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总量需求;通过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环评文件网上申报、在线审查、电子证照发放,多数项目环评审批时限已优化至10个工作日,缩短至法定时间的三分之一以内,极大提升了审批效率。依托“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智慧监管系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85家次,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率达到100%。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结合提案建议,我局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切实把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深化污染防治攻坚。大气方面,实施“一区域一方案”精准管控,完善秸秆综合利用、工地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推动PM2.5浓度持续下降。开展涉VOCs企业规范治理,推进活性炭更换、高效治理设施升级,严控臭氧污染。水环境方面,以峄城大沙河为重点,开展水环境治理与管控,确保贾庄闸水质达到地表Ⅲ类水质。加强农村黑臭水体巡查管护,建立水质监测与管理联动机制,防止返黑返臭。继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整治垃圾露天堆放、回收低小散问题,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行为。

二是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实施峄城大沙河流域等生态修复项目,推进湿地保护、河道生态护坡等工程,提升流域生态功能。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等环保基础设施的升级改造和新建工作,提高处理能力和效率。深入推进“山水林田大会战”重点项目,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生态振兴。持续开展对受损的山体、河流、湿地等生态区域进行修复,加强植树造林和绿化美化工作,提升城市绿化覆盖率。

三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控“两高”项目准入,引导企业向园区集聚。鼓励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在审批方面大力支持相关产业项目落地见效。继续推行污染物削减量预支,提升资源要素供给服务水平,对省级、市级、区级重点保障项目所需的污染物总量指标,可从拟替代关停的现有企业、设施或治理项目形成的污染物削减量中预支,确保项目落地。

四是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有效落实。聚焦各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强化督查督办,严格考核问责,进一步强化各级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确保整改到位、落实到位;根据市级督察整改工作总体安排,及时制定出台相关生态环境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严格按照“清单制+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要求,精准落实整改举措,坚决抓好问题整改。结合各级督察、督导反馈的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复盘梳理我区还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建立整改清单,集中2至3个月的时间,开展“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攻坚行动,强化全程跟踪问效,整改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将以提案办理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举措,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实现我区绿色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恳请您继续关注和监督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峄城分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