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建筑垃圾处置难问题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的建议系统指出了当前建筑垃圾处置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从提升处理效率、合理布局消纳场所、强化全过程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对推动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促进资源循环利用、防范环境风险具有重要意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提出提升处理效率、合理布局消纳场所、全过程监管等3条建议,其中涉及我单位1条,已采纳落实1条,落实率100%。
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依法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职责。一是全力配合城市管理、自然资源、水务等部门,加强建筑垃圾临时贮存场所监管。全面摸排临时贮存场所情况,切实掌握临时贮存场所建筑垃圾堆存底数,对未依法办理临时贮存场所相关手续的,要督促责任人限期补办;对地基处理、地表水导排、安全监测、污染防治等配套措施缺失,堆体存在滑坡、坍塌隐患的,要督促责任人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二是配合城市管理、自然资源、水务、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倾倒行为。对违规倾倒、堆放建筑垃圾的点位,发现一起清理一起,并严查建筑垃圾来源和责任人。重点打击在河道、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省际毗邻区域,交通道路沿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林地、湿地,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内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点排查违规设立的建筑垃圾临时贮存场所、处置场所或资源化利用设施,一经发现立即依法进行查处。加强建筑垃圾跨行政区域转移监管,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坚决防范跨省跨市乱倒乱卸。
为切实回应委员关切,进一步提升我区建筑垃圾治理水平,我局下一步将重点推进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配齐执法装备,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升建筑垃圾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现能力和打击效能;二是深化跨部门协作机制。持续加强与城管、住建、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媒体宣传、典型案例曝光等方式,提高公众环保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建筑垃圾治理的良好氛围。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峄城分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