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对招商引资效果考核的建议)

第38号

时间:2025-06-23

***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关于加强对招商引资效果考核的建议》收悉,感谢对招商引资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出考核指标重数量轻质量、轻视落地与效益的跟踪评估、考核方式缺乏动态性和长期性等3条问题,其中涉及我单位1条,已解决1条,落实率100%。

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依法进行环评审批。一是 针对“高耗能”项目,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建立联合审查机制,在项目立项、能评、环评等环节实现信息共享和协同决策,从源头把控项目的合理性和合规性。实行环评审批提级,所有“两高”项目环评文件统一由市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受理、审批。同时,组建专家组,邀请权威专家参与论证,从技术可行性、能耗强度、环境承载力等维度开展多轮评估。 项目环评审批的受理情况、评估过程、审批结果等进行全流程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针对“低附加值”项目,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影响评价。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限制类低附加值项目从严审批,对淘汰类坚决不批,对鼓励类项目在符合环保要求的前提下给予支持,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细化行业环评编制要求,明确不同规模、工艺项目需办理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论证包括原材料消耗、废水废气排放特征、噪声污染范围等。并结合总量替代、排污许可、竣工验收等措施加强对企业排放要求,促使企业采用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保证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降低甚至消除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峄城分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