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3号提案的答复(关于禁止幼儿园、小学车辆进校园的提案)

第3号

时间:2025-07-28

**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关于禁止幼儿园、小学车辆进校园的提案》收悉,感谢对教体工作的支持。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出建议1条,其中涉及我单位1条,已采纳落实1条,落实率100%。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峄城区教体工作的关心、支持,您们的提案内容详实、客观,建议明确、具体,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充分考虑您们的意见和建议。校园安全关系到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近年来校园车辆碾压事故频发,给学生的生命安全带来极大威胁。您提出的禁止机动车辆进入幼儿园、小学校园的建议,对于保障学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落实。目前,部分有条件的学校已规划了建设地下停车场,以解决教师车辆及学校公车停放问题;同时,鼓励教职工绿色出行,乘坐公共交通或骑自行车上班,对于必须开车的教职工,根据校情采取人车分流,人车分离方式,在校园划定停车区域有序停放。校外具备停车条件的,引导其在校外自行停车后入校。关于餐车和校车的管理,我们选择学生上课时间装卸食品,完成后迅速撤离;校车由学校与校车公司充分协商在指定安全地点由老师的统一带领下集合乘车。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校园安全管理力度,督促各学校严格落实相关措施,加强对教职工、校车司机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同时,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共同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教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峄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