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关于加大乡镇农村充电桩建设及城区充电桩尽快投入使用的提案》收悉,感谢对峄城区能源工作的支持。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出建议4条,其中涉及我单位4条,已采纳落实4条,落实率100%。
一、全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9月中旬,全区已建成充电桩3639个,其中公共及专用充电桩544个、私人充电桩3095个。当前,城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服务半径已基本实现小于3公里,同时全区充电基础设施已达成“镇街全覆盖”目标。
二、针对提案建议的工作落实情况
(一)统筹供需平衡,分层推进充电桩建设
在公共及专用充电桩布局工作上,坚持因地制宜原则,重点围绕乡镇政府驻地、人流量密集区域及旅游重点村统筹规划建设,填补农村地区公共充电服务空白,有效满足外来电动汽车充电需求。今年以来,全区新增新能源公共及专用充电桩68个,其中乡镇区域建设38个,占比达55.9%,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公共充电设施覆盖率。
在居民自用(私人)充电桩建设上,充分结合“一户一院”住房条件,积极引导居民安装自用慢充充电桩,精准匹配“夜间充电、日间使用”的实际用电需求;持续推进城区“无证明办电”小区认定工作,联合供电公司等部门优化报装流程,实现自用充电桩报装“线上申请、一窗受理、无感审批”,提升报装效率。
(二)升级农村电网,保障充电用电需求
结合农村充电桩建设实际需求,区发改局积极配合供电公司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的沟通协调工作,保障改造工作有序开展。今年以来,联合供电公司进一步加大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力度,累计投入资金3440万元,专项用于农村电网设施升级改造建设,通过改造切实提升农村区域电力供应保障能力,为充电桩使用提供稳定用电支撑。
(三)排查充电设施,推动已建充电桩投用
针对已建成未投用的充电桩,区发改局积极联合住建、供电公司等部门及充电桩运营企业开展专项梳理,明确运营企业为设备主体的设备故障排查、维修调试责任;协调供电公司配合核查供电相关问题,优先接入使用;建立健全问题处理台账,督促运营企业加快整改,确保问题桩“逐个销号、应启尽启”。避免已投用充电桩再次闲置,切实发挥现有设施效用。
三、下步工作措施
持续跟踪公共充电桩建设及农村电网改造工作进度,动态优化乡镇政府驻地、人流量密集区域及旅游重点村的公共充电桩布局,适时补充建设缺口点位;深入落实《山东省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报装“一件事”实施方案》,进一步整合流程、简化材料、强化协同,全力保障新能源汽车供电需求;积极招引优质充电设施运营企业,推动农村充电市场市场化运作,进一步激发充电设施建设与运营活力,助力完善城乡一体化充电服务体系。
峄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