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非机动车加强管理的建议》提案已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对我们进一步加强非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作为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股,我们高度重视提案内容,现就相关建议及我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开展情况回复如下:
建议中提出建议(问题)7条,其中涉及我单位2条,已采
纳落实(解决)2条,落实率100%。
一、当前非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生产环节监管
市场监管局严格把控非机动车生产企业的准入门槛,依据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对生产企业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企业具备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技术工艺以及质量管理体系。在企业生产过程中,我们定期开展巡查工作,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国家标准生产非机动车,是否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违规行为。例如,针对电动自行车,严格核查其最高车速、整车质量、蓄电池标称电压等关键指标是否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要求,对发现问题的企业,依法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行政处罚。
(二)强化流通领域监督
以非机动车销售市场、专卖店、维修店等为重点检查对象,我股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检查内容涵盖产品标识标签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未经认证擅自销售、是否销售不合格产品等方面。同时,督促销售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和销售台账制度,确保非机动车产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
(三)加强质量检测与风险防控
加大对非机动车产品的质量抽检力度,科学制定抽检计划,扩大抽检范围,提高抽检频次。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非机动车的制动性能、车架 / 前叉组合件强度、电气安全等重要指标进行检测。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对不合格产品依法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对相关生产销售企业进行处理,有效防范质量安全风险。
二、针对提案建议的落实举措
(一)关于加强非机动车生产源头治理
您提出的加强非机动车生产源头治理建议,与我股工作重点高度契合。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管,探索建立更严格的生产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将企业的违规生产行为、产品质量状况等信息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对信用不良的企业加大监管频次和力度,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对其在政策扶持、市场准入等方面进行限制,倒逼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
(二)关于强化销售市场监管
针对强化销售市场监管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销售超标、改装非机动车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对销售者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产品质量标准培训,提高销售者的守法经营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股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进一步完善非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机制。一是加强日常监管,持续保持对非机动车生产、销售领域的高压监管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质量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向消费者普及非机动车产品质量知识和选购注意事项,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推进非机动车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