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1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的提案)

第111号

时间:2025-06-18

XX委员

您们提出的提案《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的提案》收悉,感谢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出建议3条,其中涉及我单位1条,已采纳落实(解决)1条,落实率100%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做好服务工作。展以“年报增信、服务同行”、“助力重塑信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经营主体年报服务月暨信用修复年”活动,帮助经营主体进行年报及信用修复,让经营主体享受便捷服务。

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倡导“党建引领 诚信经营”,评选出7家“共产党员示范经营户”并为这7家市场主体进行授牌,不断拓展党员示范经营户在诚信经营、依法经营、文明城市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三、开展问卷调查。组织辖区内5家网络交易平台内商家对目前经营环境的感知度和认可度,对完善平台规则、加强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问卷调查。同时,组织辖区内3家具有代表性的民营企业开展“市场监管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效果评估工作,进行网上问卷调研,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数据分析素材。

四、推进“个转企”。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推进“个转企”工作,第一季度实现“个转企”6家。

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