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规范管理的提案》收悉,感谢对峄城公安工作的支持,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出建议1条,其中涉及我单位1条,已采纳落实1条,落实率100%。
一、加强车辆生产源头治理,确保符合车辆上牌条件。1、列入工信部产品公告目录,车辆须在工信部公告目录中,保证技术参数和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2、确保车辆质量和安全性能达标,未获认证的车辆不得上牌。3、车辆上牌需要,包括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以及车主身份证等。4、电动三轮车、低速四轮车等机动车车主必须购买交强险。
二、加强驾驶人员培训和审核。对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驾驶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技能、应急处置等方面培训,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并建立驾驶人员考核制度。
三、加大检查处罚力度。针对非法改装车辆和漠视交规的现象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降低因其在道路上随意穿插行驶、占道行驶、违法停放等行为对交通秩序带来的影响。
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以及户外广告等媒介和手段,通过多种形式深入社区、广场等人员集中场所,加大对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规范化管理的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道路安全的重视程度,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环境,增强市民综合素质,在全社会树立安全文明交通风尚,彰显城市文化魅力。
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