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清除网络文化毒瘤需持续发力的意见建议》收悉,感谢对峄城公安工作的支持,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出建议3条,其中涉及我单位3条,已采纳落实3条,落实率100%。
近年来,峄城公安分局高度重视清除网络文化毒瘤相关工作,始终坚持把宣传防范作为整治网络文化毒瘤源头治理的重要举措,主动作为、精准施策,优化宣传防范体系,拓展宣传防范渠道,提升宣传防范质效,全力营造全域覆盖、全民参与的网络文化净化氛围,切实增强社会各界对网络文化毒瘤危害的认识和防范能力。
一、强化违法犯罪打击,形成有力震慑
一是针对违规微短剧中涉及的违法犯罪行为,如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制作传播淫秽色情内容、宣扬暴力犯罪等,明确查处标准,依法立案侦查,对涉案人员从严追究法律责任;二是对借微短剧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快速核查机制,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开展线索研判、证据固定工作,确保案件及时侦办;三是聚焦“制作-发布-传播”全链条,深挖违规微短剧背后的组织者、策划者和获利者,对形成产业链的违法犯罪团伙进行集中打击,切断利益链条。
二、深化部门协作联动,凝聚整治合力
一是与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定期共享违规微短剧线索,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重点平台、重点账号进行集中排查;二是配合网信部门督促平台履行主体责任,对平台未落实审核义务导致违法违规微短剧传播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倒逼平台强化内容监管;三是与教育、宣传等部门协作,在校园、社区开展宣传教育时,同步收集群众反映的违规微短剧线索,拓宽线索来源渠道。
三、加强技术手段应用,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违规微短剧监测模型,重点识别涉及虚假信息、暴力低俗、违法犯罪等内容的微短剧,实时推送至相关平台和部门处置;二是完善网络巡查机制,组织专门力量对各大短视频平台的微短剧内容进行常态化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置违法违规线索;三是打通与网络平台的数据共享通道,对平台推送的违规微短剧线索快速核查,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介入调查。
四、完善线索举报机制,发动社会监督
一是畅通违规微短剧违法线索举报渠道,通过 110 报警平台、公安政务新媒体等方式,方便群众举报相关问题,明确举报线索的受理、核查、反馈流程;二是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群众举报并经查实的违法违规线索,给予适当奖励,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形成全民共治的氛围;三是对举报线索进行分类梳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及时立案查处,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五、强化宣传引导工作,提升防范意识
一是结合“净网”“护苗”等专项行动,通过社区警务宣传、校园安全讲座等形式,揭露违规微短剧的危害,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内容;二是制作普法短视频、图文等内容,在公安新媒体平台推送,曝光违规微短剧典型案例,提高公众对违法违规内容的辨别能力;三是联合教育部门走进学校,针对青少年开展专题教育,讲解低俗微短剧对身心健康的影响,引导青少年主动选择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产品。
下一步,峄城公安分局将持续发挥职能作用,深化与各部门的协作配合,不断加大对违规微短剧的整治力度,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提供有力保障。
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