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强化公共场所安全防范的提案》收悉,感谢对峄城公安工作的支持。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出建议5条,其中涉及我单位3条,已采纳落实3条,落实率100%。
公共场所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近年来,全区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公共场所安全防范置于突出位置,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抓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全力以赴织密安全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强化教育培训,压实安全防范主体责任
一是开展居民安全防范教育宣传。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组织民辅警深入推进“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宣传活动,全面覆盖各类人群与场所。制作并发放《居民安全防范手册》,从防盗抢、防诈骗、防人身伤害、防矛盾纠纷、防治安灾害事故五个维度,系统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内容采用图文结合、案例解析的形式,确保通俗易懂。在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等重要节点,社区广场、商业中心等人流密集区域设置宣传点,摆放系列安全知识展板,发放宣传册,提升居民知晓度,切实推动安全防范知识深入人心,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二是组织安全知识与安全技能培训。加强对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技能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对学校、医院、银行、加油站等重点场所安保人员定期进行实战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包括防暴器械使用、突发事件快速响应、“一分钟快速处置”演练等,提升应急处突能力。组织保安员、社区志愿者、网格员等群防群治力量,开展安全巡查、信息报告、安全知识培训,协助开展日常安全宣传与防范工作。三是指导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落实安全防范主体责任,排查安全隐患,加强视频监控建设,按照安全防范要求安装硬质隔离设施,在重点部位增设一键报警装置,并与公安机关指挥中心联网。组织商户、安保力量建立应急处置单元,做好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结合治安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经营单位整改安全隐患,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形成“检查—整改—复查”闭环管理,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密切协作配合,提升公共场所防范能力
2024年11月,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全市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安全防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建立了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要害部位、重要交通路段等公共场所的安全防范专项治理工作机制,涉及人员聚集场馆、繁华商圈、城市广场、娱乐服务场所、旅游景区、客运场站、重点单位、校园医院、公交枢纽、摊点聚集路段、校园周边道路、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十二个方面,明确了商务、城管、公安、文旅、交通运输、教体、卫健、民政、消防救援等部门公共安全防范治理的工作职责。专项治理工作期间,公安分局按照方案要求,与其他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228个,设置隔离墩、隔离围栏、升降柱等防冲撞设施15处,新建一键报警系统11处,设置交通安全标识、人行横道、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72处,增配保安员58人,全区公共场所安全防范水平有了较大提升。下一步,全区公安机关将继续按照公共场所安全防范专项治理工作机制要求,与相关责任单位协作配合,齐抓共管,进一步加大公共安全风险隐患防范治理力度,共同抓实抓好公共场所安全防范治理工作,为广大群众营造平稳有序的安全氛围。
三、强化矛盾化解,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一是加强矛盾风险排查。深入群众中,收集社情民意,了解群众实际困难,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深度排查家庭邻里、婚恋情感、债务讨薪、涉法涉诉等矛盾纠纷,加强重复警情治理和“隐性”矛盾纠纷排查,协调公益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潜移默化引导村民算好亲情账、生命账、自由账、经济账,选择合法理性方式解决矛盾纠纷,防止“民转刑”“刑转命”和个人极端案件发生。二是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矛盾纠纷化解集中攻坚,完善“峄调即和”“警调联动”“公调对接”等多元调处机制,依托“一站式”矛调中心,通过矛盾调解、救助帮扶等综合措施,推动矛盾纠纷就近就地解决、实质性化解,防止激化升级引发重大案事件。三是严格重点人员管控。落实落地重点人员管控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分类采取法治教育、社区康复、安置帮教、救助帮扶等措施,加强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常态更新信息,全面掌握现实表现,严格落实季度考察、半年分析和“双列管”等措施,防止出现失联失控人员,坚决杜绝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