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39号提案的答复(盘活闲置公共服务资源充分发挥公共服务作用)

第139号

时间:2026-08-10

**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盘活闲置公共服务资源充分发挥公共服务作用》已收悉,感谢对我街道公共服务资源管理和民生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出建议5条,其中涉及我单位5条,已采纳落实5条,落实率100%。

一、关于建立“一张清单”管理机制、摸清底数的建议

我街道已启动闲置公共服务资源全面摸底排查工作。为进一步摸清全街道国有资金、资产、资源现状,规范“三资”管理,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等相关规定,按照《关于印发<吴林街道国有“三资”清查核实工作方案>的通知》(吴工发〔2024〕13号)要求,经吴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自2024年4月起,对全街道国有“三资”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工作。街道高度重视国有“三资”清查核实工作,成立了由街道党政一把手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靠前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各片区主任和经济发展办副主任具体负责,财政所、审计所、组织室、信访办、司法所、自然资源所、纪检监察等涉及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二、关于健全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合力的建议

吴林街道将国有“三资”清查核实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建立了“党政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二是组建工作专班,抽调业务骨干集中办公,具体负责日常清查核实工作;三是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督促各项任务落实;四是聘请工作顾问,发挥老同志经验丰富、情况熟悉的优势,为清查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和政策咨询。

三、关于强化维护管理、防止资源流失的建议

工作专班按照“全覆盖、无死角”的要求,对全街道国有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拉网式清查。一是印发《关于开展国有“三资”清查核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全面梳理与街道办事处签订的全部合同及相关材料,限期报送清查核实结果;二是逐项落实资产资源位置、现状、使用人、使用期限、租金缴纳等情况,并与合同清查结果互相印证;三是补充房屋、设备等影像资料,对土地资源等需要核实面积的进行实地测量;四是对照财务账簿,与合同清查结果相互印证,逐一核查债权债务,查明债权债务相对人、形成时间、产生缘由等信息。

四、关于盘活资源功能、拓展服务内容的建议

坚持“清查与盘活并重、规范与增效并举”,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积极推进闲置低效资产资源盘活利用。一是分类建立可盘活国有“三资”清单,明确盘活方式、时间安排、难点堵点等;二是综合运用调剂使用、市场化处置、出租、融资等形式,深入挖掘资产资源潜力;三是结合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招引项目落地,盘活闲置厂房、土地等资产;四是对收回的土地资源,通过出租、发包、投资等方式盘活,增加集体收入。

五、关于加强经费保障、确保长效运行的建议

我街道多渠道筹措资金,强化经费保障。一是纳入财政预算。将闲置公共服务资源的维护管理、功能改造、运营补贴等经费纳入街道财政预算,保障基本运转需求。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主动对接上级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中央、省级相关专项资金和政策支持,用于设施改造和服务提升。三是拓宽资金来源。建立社会捐赠渠道,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公益服务,探索“政府补一点、社会捐一点、群众筹一点”的多元投入机制,确保公共服务设施长效运行、持续发挥作用。

下一步,我街道将继续加大闲置公共服务资源盘活力度,不断完善管理机制,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切实把公共资源用好用活,更好地服务群众、改善民生。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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