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峄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时间:2022-03-03

为切实做好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对辖区内的食盐生产、批发单位,民爆销售企业,进行技改备案工业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制定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抽查时间及对象

1、抽查时间:2022年1月至12月

2、抽查对象:盐生产、批发单位、民爆销售企业、进行技改备案的工业企业

二、抽查依据

食盐方面:1.【行政法规】《食盐专营办法》(1996年5月国务院令第197号令,2017年12月修订)第四条2.【部委文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管理办法>》(2018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第19号)附件2《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民爆方面:1.【行政法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国务院令第466号,2014年7月修正)第四条2.【省政府规章】《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2015年11月省政府令第293号)第十二条

技改方面:1.【行政法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年11月国务院令第673号)第十六条;2.【部委规章】《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7年3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第十一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

三、抽查频次

食盐专营方面原则上按照每季度一次的频次进行抽查;

民爆销售企业方面按照每月一次的频次进行抽查;

技改工业企业方面原则上按照每季度一次的频次进行抽查。

四、抽查实施

1、抽查公示。按照“谁登记、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检查结束后在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正、公开和规范。

2、抽查结果处理。对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处理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工作要求

1、思想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清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认领工作任务、明确检查标准,高标准抓好工作落实。

2、要严肃工作纪律。参加检查工作的人员要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依法依规开展检查,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吃请和任何有价物品,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行为。

3、要及时进行公开。参加检查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在检查结束后对检查结果进行归档整理,并及时将相关资料转办公室,由办公室在区政府网站按季度进行公开,方便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