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日常环境执法检查
一、抽查事项
二、检查对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三、事项类别
一般检查事项
四、检查频次
全区每季度对重点监管对象抽查比例不低于25%,全区每季度对一般监管对象抽查比例不低于2%,全区每年对所有特殊监管对象至少开展1次抽查,矿井企业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抽查,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五、检查时间
1月-12月
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监督检查
Ⅴ类以上放射源应用单位,Ⅱ类以上射线装置应用单位
重点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70%,每年抽查1次
7-9月
中共峄城区委 、峄城区人民政府主办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坛山路166号 邮政编码:27730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7526533 举报邮箱:dsjs@zz.shandong.cn
鲁公网安备 3704040200000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040018 鲁ICP备0750028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