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指示精神,着力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结合本中心实际,特制定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5年4月至2025年11月
二、抽查事项
对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对新兽药研制活动的行政检查、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对畜产品地理标志的监督检查、对种畜禽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对畜禽养殖的监督检查、对生鲜乳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对草种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动物诊疗机构监督检查、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及检查、对畜禽屠宰活动的监督检查
三、检查对象
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养殖场(户)、畜产品地理标志及无公害畜产品认证企业、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单位、生鲜乳收购站、饲草草种生产经营单位、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动物诊疗机构、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屠宰场
四、事项类别
一般检查事项
五、抽查比例及频次
按照监管对象总数量(抽查比例为5%—100%,每年抽查1次)
六、检查主体
区畜牧渔业事业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