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交通运输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时间:2025-09-12
序号 部门 权责清单 抽查事项 抽查内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备注
1 交通运输部门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检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区级交通运输部门 1.《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版)第六十二条
2.《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11月通过,2022年3月30日第五次修正)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第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4.《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22年第10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

2 交通运输部门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旅游包车客运企业的监督抽查 旅游包车客运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 道路运输旅游客运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区级交通运输部门 1.《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通过,2021年6月10日第三次修正,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
2.《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11月通过,2022年3月30日第五次修正)第四十七条
3.《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22年第10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

3 交通运输部门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检查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 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区级交通运输部门 1.《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通过,2021年6月10日第三次修正,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五条
2.《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11月通过,2022年3月30日第五次修正)第四十六条
3.《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22年第10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

4 交通运输部门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新业态(网络货运)企业检查 是否按照管理办法合规经营,加强网络监测。 道路运输新业态(网络货运)经营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暂无监管对象 区级交通运输部门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5 交通运输部门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车辆维修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维修经营者是否依法备案或者备案事项是否属实进行监督检查等。 汽车维修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区级交通运输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3年7月20日第五次修正)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2.《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23年修订版)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