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5月9日、5月12日行政处罚信息

时间:2023-05-12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当事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峄自资监(罚)字【20230406011

张永

占地案

张永

非法占用集体土地360平方米

1.限期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165平方米农用地(旱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2.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条

1.限期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165平方米农用地(旱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2.罚款8850元罚款

峄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3.5.9

2

峄自资监(罚)字【20230401013

孙杰

占地案

孙杰

非法占用建设用地4254平方米

1. 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条

处以63810元罚款

峄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3.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