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处罚决定日期
执法主体
执法对象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1
2023年5月26日
峄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福兴集团有限公司福兴煤矿
1.北翼2910采煤工作面回风顺槽,锚网索带支护段及两个交岔点,未安装顶板离层仪,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二条和《煤矿巷道锚杆支护技术规范》(GB/T35056-2018)6.5.2;
2.-480平巷5吨电瓶车司机操作间未设置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五百零一条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合并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
中共峄城区委 、峄城区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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