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
结果
处罚决定
日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时间
救济渠道
涉案产品控制
处罚机关
1
峄市监特处罚〔2023〕26号
枣庄市广大木业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锅炉和叉车案
使用未经检验的锅炉和叉车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进行处罚。
枣庄市广大木业有限公司
91370404MA****MH6U
崔芸
罚款
2023.06.30
分期履行
60日内向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或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无
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峄城区委 、峄城区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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