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峄城区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3年第四季度)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峄农(动检)罚〔2023〕16号
李才华违法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案
李才华
37040419*******1
无
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猪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第一款
1.罚款人民币肆拾元整;
2.2023年12月30日前。
1.峄城区农业农村局
2.2023年12月15日
2
峄农(动检)罚〔2023〕17号
赵中民违法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羊案
赵中民
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羊
3
峄农(动检)罚〔2023〕18号
郑仰芝违法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羊案
郑仰芝
37040419*******3
1.罚款人民币贰佰贰拾元整;
中共峄城区委 、峄城区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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