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时间
救济渠道
涉案产品控制
处罚机关
1
枣峄市监处罚〔2024〕6号
峄城区东亮青菜店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普通白菜”案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普通白菜”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进行处罚
峄城区东亮青菜店
92370404MA3KYRJK4R
高凤
处罚款人民币贰仟零陆元整
2024.03.20
未履行
60日内向峄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峄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无涉案产品
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峄城区委 、峄城区人民政府主办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坛山路166号 邮政编码:27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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