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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峄市监处罚〔2024〕28号 |
峄城区同铠生物科技(山东)有限公司(经营者:张善营)涉嫌生产经营不符合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标准的产品案 |
生产经营不符合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标准的产品,货值金额共计2490元,违法所得57.2元。 |
依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经检验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的规定。 |
同铠生物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
91370404MAC3JCH816 |
张善营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拾柒元贰角(¥57.2);
2、并处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
罚没款共计人民币玖仟零伍拾柒元贰角(¥9057.2)。
同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
2024.06.28 |
未履行 |
60日内向峄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峄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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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