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法定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时间
救济渠道
涉案产品控制
处罚机关
1
枣峄市监处罚〔2024〕61号
枣庄市峄城区中医院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案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一)项和第(六)项的规定
没收违法所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的规定
枣庄市峄城区中医院
12370404493380725R
朱成伟
没收违法所得1581.45元,上缴国库。
2024.10.15
未履行
60日内向峄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峄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无
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峄城区委 、峄城区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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