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执法决定日期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或编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主要事实
依据
内容
1
峄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5-11-2
峄卫医罚[2025]2号
孙晋洲
行政处罚
未按照注册执业地点开展医疗卫生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80元,并处15000元罚款
中共峄城区委 、峄城区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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