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 (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

时间:2025-05-16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枣庄市峄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执法机构设置:规划与技术改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办公地址:枣庄市峄城区中兴大道21

联系方式:综合法规0632-7710668)、规划与技术改造0632-775905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0632-8015617

电子邮箱:综合法规ycqgxjbgs@zz.shandong.cn)、规划与技术改造ycqgxjjgg@zz.shandong.cn)、安全生产监督管理(ycqgxjaqg@163.com)

二、执法职责、权限

负责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备案行为的检查。

负责工业行业管理,制定全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全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工作。

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具体包括: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销企业新建、改扩建的审核报批工作;监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销、进出口及相应储存;监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产品质量;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销单位,组织销毁处置生产、经销环节废旧和罚没的非法民用爆炸物品。

三、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食盐专营办法》

3.《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4.《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5.《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四、执法程序

行政许可: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行政处罚:立案-调查取证-决定-合法性审查-告知-送达-执行-结案

行政强制:申请-机关负责人审批-组织实施-期限内对标的物依法处理

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结果公示。

五、监督途径

(一)监督和投诉渠道

窗口投诉:枣庄市峄城区中兴大道21号区工信局101

电话投诉:0632-7710668

信件投诉:枣庄市峄城区中兴大道21号区工信局101

邮件投诉:ycqgxjbgs@zz.shandong.cn

(二)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执法工作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向枣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