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负责人通过新闻发布会解读:《峄城区公职律师管理暂行办法》

时间:2025-11-19

11月17日,我区举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服务峄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近年来,区司法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着力打造了“执法护企”+“体检优企”+“复议助企”+拓展服务功能的“3+X”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模式。聚焦执法护企,通过推广“鲁执法”平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等,实现入企扫码率、企业满意率“双100%”;聚焦体检优企,组建“法润榴企”法律服务团,今年以来开展入企法治体检10次,解决企业法律难题20件;聚焦复议助企,设立服务企业联系站5个、联系点10个,建立“容缺受理”“快审快结”等机制,高效化解涉企行政争议;聚焦品牌建设,高标准打造“榴乡法务”品牌,开展普法宣传活动86场次,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发布会上,区司法局就行政复议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创新举措与成效、如何组织“助企法治体检”活动、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措施与成果以及《峄城区公职律师管理暂行办法》出台的背景与意义等问题分别回答了记者提问。


发布会邀请了山东广播电视台、大众网、齐鲁壹点、市新闻传媒中心和区级主流媒体记者参加。


主发布人

赵   翠  峄城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发布人

王   彬   峄城区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刘   刚   峄城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
    赵   伟   峄城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
    李建伟    峄城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股长


峄城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翠:

近年来,峄城区司法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全面落实市委“重点工作集中攻坚年”及区委“13141”总体工作思路,锚定“把营商环境打造成峄城高质量发展最大优势”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着力打造了“执法护企”+“体检优企”+“复议助企”+拓展服务功能的“3+X”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模式,服务峄城高质量发展。全市法治建设暨行政复议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会议在峄城召开,我区作典型经验介绍。

下面我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峄城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将工作开展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是强化“执法护企”,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办好“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的民生实事,联合区纪委监委,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联合检查,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15家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推广使用“鲁执法”平台,对涉企行政检查形成全过程、全覆盖、无缝隙的监管,打造涉企检查事前报备、事中扫码、事后评价的监督“一张网”,全区所有行政执法单位均通过“鲁执法”平台开展入企检查工作,入企扫码率100%,企业满意率100%。在全市首次举行行政执法证颁发暨宣誓仪式活动,进一步激发行政执法人员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选聘10名行政执法监督员、10家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10名法治环境监督员,进一步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切实找准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问题难点,督促执法单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法律服务、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协作、‘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三项机制,《枣庄峄城:“行政执法监督+模式”护航石榴产业》典型做法被山东法制报、法治网分别刊发。

二是强化“体检优企”,全力护航企业健康成长。高水平组建“法润榴企”“三片一果”产业发展法律服务团,定期深入企业开展“司法助企·法治体检”活动,帮助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健全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将法律保护关口进一步前移,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护航企业健康发展。组织开展“典亮企业 助力发展”普法宣传活动,将“民法典法治大礼包”送进企业,重点宣传公司治理、合同管理、劳动用工及财税合规等领域法律知识。今年以来,开展入企法治体检10次、解决企业法律难题20件、解答法律咨询64件,有效提升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助力企业做大做强、行稳致远。“法治护航 让石榴果成为农民增收‘致富果’”相关做法被司法部主管刊物点赞。

三是强化“复议助企”,及时化解涉企行政争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创新实施“送法入企”“开门迎企”“常态助企”三项措施:开展行政复议“入园区进企业活动”,引导企业通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邀请企业进复议场所参观学习,了解行政复议流程、受案范围、申请条件;设立行政复议服务企业联系站5个,服务企业联系点10个,增强帮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的便利性、针对性。建立“容缺受理”“快审快结”“联动扶企”三项机制:涉企行政复议申请实行“容缺受理”机制,“实收即受”,全面提高受理时效;涉企行政复议实行“快审快结”机制,压缩审理期限,快速化解纠纷,实现“简案快办”;常态化开展府院联席会议,加强法院、政府部门、商会间的互联互通,共同研究解决涉企案件中常见的共性问题,及时高效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四是强化“品牌建设”,多维拓展为企服务功能。以“社矫稳民心、调解化民纠、普法送民需、复议知民意、法援解民忧、公证暖民情”为宗旨,把司法行政部门涵盖的八项职责与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务的迫切需求进行有机结合,高标准建设司法便民综合服务中心,积极打造“榴乡法务”品牌,全方位、全天候、全覆盖拓展法律服务。建立“三化三融”榴乡法务综合服务工作机制,在工作中坚持“规范化、正规化、数字化”,把“榴乡法务与党建工作、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融合,不断丰富榴乡法务品牌内涵,提高工作质效。在司法便民综合服务大厅设立专门的普法区域,让群众在办理各类涉法业务的过程中,接受法治熏陶、提升法治素养,实现办事与学法的有机融合;同时开展宪法、民法典等与企业经营密切相关法律的主题普法宣传活动86场次,让法治信仰扎根人心、让规则意识成为自觉,营造“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区司法局将全面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以党建为引领,坚持“党旗红”引领“司法蓝”,叫响“榴乡法务”品牌,不断优化法律服务供给,提升法治保障能力,以“司法蓝”服务“榴乡红”,全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为峄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答记者问:

请问行政复议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有什么创新措施?取得了什么成效?

峄城区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王彬:

一是坚持“送法入企”,开展行政复议“入园区进企业活动”。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引导鼓励企业通过行政复议方式合理表达诉求,化解行政纠纷。

二是坚持“开门迎企”,不断强化双向互动。在与企业密切接触的政府机构、商会、律所设立行政复议服务企业联系站5个。在企业密集的园区、石榴特色企业、新能源等重点企业设立行政复议服务企业联系点10个。全区各镇街全部建立行政复议服务企业服务点。邀请企业进行政复议场所参观学习,让企业了解行政复议工作的流程、受案范围、申请条件。并通过集中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调研,充分了解企业在解决行政争议方面存在的问题困难,听取企业对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建议。增强了行政复议帮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的针对性。

三是坚持“长效护企”,建立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建立涉企行政复议申请“容缺受理”机制,逐步实现“实收即受”,全面提高受理时效。建立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快审快结”机制,合理压缩审理期限,快速化解纠纷,降低企业维权成本,实现“简案快办”。对于适用普通程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全部进行听证审理,充分调查,确保案件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实现“难案精办”。

四是坚持“联动助企”。通过常态化开展府院联席会议,加强法院、政府部门、商会间的互联互通,共同研究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劳动者权益保护等领域涉企案件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提前帮助企业规避经营风险。建立有机衔接、多元化解的纠纷解决机制。依托行政复议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矛盾调解中心、基层司法所,整合复议、法援、公正、调解等资源积极开展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通过“先行调解”“能调尽调”实现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答记者问:

在国家大力鼓励民营企业发展的形势下,峄城区司法局是怎样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开展“助企法治体检”活动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

峄城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 刘刚:

一是壮大服务力量,变“单打独斗”为“群团协作”。充分整合全区法律服务人才资源,号召优秀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资深司法行政人员创新组建“法润榴企”法律服务团。该服务团以企业需求为导向,聚焦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能力提升,统筹安排法律服务活动开展“法治体检”,为企业及时精准“把脉问诊开方”。同时,注重加强部门合作,与工商联联合为辖区10个商会配齐法律顾问。联合区总工会,在全区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优化环境促发展”公益活动;联合区工信局开展“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联合工商联为吴林商会开展企业合规培训,并与吴林辖区企业家代表进行座谈。

二是精准对接需求,变“被动受理”为“主动问诊” 。“法润榴企”法律服务团改变以往坐等企业上门的服务模式,主动走进园区、深入厂区,通过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现场访谈等形式,“一对一”了解企业在公司治理、合同管理、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保护、融资并购等方面的法律困境与潜在风险。工作人员认真倾听企业诉求,详细记录企业反映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发放法律服务需求表,确保法律服务供给与企业需求精准匹配,为企业提供定制化、订单式的法律解决方案。

三是优化服务供给,变“普遍撒网”为“精准滴灌”。 针对摸排出的共性及个性法律问题,服务团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提供“点对点”精准服务。到吉美大健康产业(山东)有限公司、亚太石榴酒有限公司、富源玩具有限公司、万达建材有限公司、石榴合作社等全面审查企业章程、规章制度、内部经济结构、合同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帮助查找制度漏洞和法律风险,开展“把脉问诊”精准式法治体检,并提出防范建议;在山东申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峄城区丰华挂面厂等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普法宣讲活动,围绕《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典型案例,就企业关心的合规经营、风险防范等主题举办专题讲座,提升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律意识;通过设置现场咨询台,针对企业及企业员工提出的具体法律问题,提供权威、专业的解答和处置思路,化解矛盾纠纷于萌芽状态。同时,详细介绍法律援助、公证办理、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的申请条件和流程,引导企业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并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今年以来,共开展入企法治体检活动10次,开展法制讲座5场次,解决企业法律难题2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60余件,发放法律书籍300余本,有效提升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着力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法治保障!

答记者问:

近期,咱们区出台实施的《峄城区公职律师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性文件,加强公职律师的管理是一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举措吗?出台这一《暂行办法》的背景、依据和意义是什么?

峄城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 赵伟:

制定《峄城区公职律师管理暂行办法》,是我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也是我区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举措,更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举措的有效落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司法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我区《公职律师暂行管理办法》共六章二十四条,对公职律师的任职条件和程序、权利与职责、保障与监督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公职律师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排头兵”,是政府依法决策的“守门员”。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依法办事,把依法行政贯穿到招商引资、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为民举措的各领域。为教育引导公职律师立足单位实际和自身岗位职责,找准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提供行动指南。进一步释放公职律师在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的强大能量,全力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答记者问:

行政执法工作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企业群众。行政执法监督是司法局的一项重要职能,请介绍一下,行政执法监督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峄城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股长 李建伟:

行政执法是营商环境的“晴雨表”和“调节阀”,一个地区的行政执法水平,直接反映了该地区营商环境的优劣。今年以来,区司法局持续强化执法监督,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助力全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主要措施和成效,概括起来就是“推广一个平台、开展两个行动、强化三个检查、创新四项制度”。

一是全面推广使用“鲁执法”平台。充分利用“鲁执法”平台,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机制,加强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入企检查的监测分析,重点关注检查计划报备和入企扫码情况,发现执法单位未按规范要求开展入企检查的,及时通报相关执法单位,规范入企检查流程、减少入企检查次数,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今年以来,全区所有行政执法单位均通过“鲁执法”平台开展入企检查工作,入企扫码率100%,企业满意率100%。

二是扎实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两个行动”。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聚焦7个方面重点问题、13个重点领域、3类重点部门,围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改革执法检查方式、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构建执法监督体系等,细化21项具体工作措施。联合区纪委监委,牵头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出台《关于建立纪检监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贯通协同机制的工作办法》,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贯通协调,建立双向联动监督机制,增强涉企行政检查监督治理效能。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联合检查、案卷评查“三个检查”。加强督导检查。深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5家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涉企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行政处罚案卷制作、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情况。加强联合检查。联合区纪委监委,对区公安分局等15家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加强案卷评查。组织开展2025年第一、二、三季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重点围绕涉企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包容性及营商环境友好性等方面,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案件质量。

四是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法律服务”“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伴随式监督”“石榴产业发展依法经营‘一业一册’”四项制度。出台《峄城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峄城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协作机制》,实现“执法规范与企业减负双赢、监督效能与服务发展并重”。公开选聘10家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10名法治环境监督员和10名行政执法监督员,不断延伸法治监督触角。制定《峄城区“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试行)》,重点围绕执法人员是否扫码入企、亮证执法、文明用语、执法记录仪使用、执法检查程序、涉企检查平台使用情况等开展实时监督,以实时监督打通行政执法监督“最后一公里”。整合梳理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城乡水务、应急等部门工作职责,结合石榴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峄城区石榴产业发展依法经营服务工作规则》《峄城区石榴产业发展全周期依法经营指引》,并汇编形成《峄城区石榴产业发展依法经营“一业一册”》,为石榴产业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全周期、规范化指导与服务,护航峄城区石榴产业全链条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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