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审查,到底审什么?
简单说,就是给行政机关发的文件“照照镜子、把把脉”。在起草涉及企业经营的文件(比如发个通知说要给企业发补贴)时,必须先想一想:“这个政策有没有‘拉偏架’?有没有把外地企业挡在门外?”核心目的是防止行政机关的手伸得太长,干预了市场公平,把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哪些文件必须审?是不是所有红头文件都要审核?
只要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就必须审,而且是“逢文必审”。重点包括: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资质标准等文件。特别提醒:很多时候,觉得是“为了本地好”,比如想给本地企业点优惠,但如果这个优惠是排他性的(只给某一家或只给本地),那就是违规的。凡是涉及钱、地、项目、准入门槛的文件,统统要过这一关。
怎么审?是不是需要增加很多流程?
流程其实很简单,就是“两步走”。峄城区现在推行的是“起草机构初审+特定机构复审”机制。第一步:起草科室在出台文件后,自己先对照标准检查一遍,看看有没有歧视性条款,形成初审意见。第二步(法制/专门机构):把文件送到单位里负责法制或特定的审查机构再核一遍。
如果不审或者审不好,会有什么后果?
后果很严重,轻则整改,重则追责。文件无效: 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文件,视为无效,不能出台。被投诉举报: 现在社会监督很严,企业一旦发现政策不公平,会直接举报。如果文件被认定违反《条例》,不仅要废止,还要公开道歉。行政责任:如果因为文件排除限制了竞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可能会被依法给予处分。
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什么?
一是千万别搞“量身定做”:招标文件、优惠政策不能为了某一家特定企业去设门槛。二是千万别搞“地方保护”:不要觉得“肥水不流外人田”,不能限制外地商品进入,不能排斥外地企业来投标。三是千万别忽视“程序”:一定要留好审查的书面痕迹(比如审查结论、征求意见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