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决策
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决策依据
程序
完成时限
1
关于支持枣庄(峄城)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农高区
1、2016年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设立(鲁政字〔2016〕26号)枣庄(峄城)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农高区),并纳入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管理。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4号)
3、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山东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作指引》(鲁科字〔2024〕77号)
公众参与、相关部门会签、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2026年 12月底前
2
峄城区农村公路中长期规划(2026-2035年)
峄城区交通运输局
《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枣庄市农村公路条例》
征求相关部门和镇(街)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报批备案
2026年12月底前
中共峄城区委 、峄城区人民政府主办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坛山路166号 邮政编码:27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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