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期:
1.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土方开挖、物料运输、堆存等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燃油废气,装修材料等挥发的废气。对场地内裸露地面采取覆盖防尘网或防尘布等措施,及时对施工场地和道路洒水降尘、施工工地内车行道路应采取硬化等措施减少场地内车行道扬尘,物料、弃土等粉状物质的运输及堆存必须采用封闭和遮盖的方式等措施减少扬尘影响。严格落实《枣庄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枣政发[2012]27号)相关要求。
2.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产生的施工噪声、运输车辆噪声、装修期间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应远离居民区等敏感目标位置,施工过程中,四周设置临时屏障,禁止在12:00~14:00、22:00~6:00期间施工,原料运输车辆应避免在夜间运输、行驶过程中经居民区时禁止鸣笛,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要求。
3.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产生的冲洗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施工废水经建设场地内沉淀池沉淀处理后重复利用,上清液回用于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用于场地洒水抑尘。
4.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装修废边角料。建筑、建材垃圾部分可以回收利用,其他的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运;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营运期:
1.废气:本项目厨房油烟废气要经油烟机处理后,通过专用排烟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2.废水:本项目排水要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和建设排水系统。运营期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由周围农户定期清掏同于农田堆肥,不外排。
3.噪声:项目在运营过程中教室的门窗采用密闭性能好的隔声门窗,并采用混合植物绿化法等相应隔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区域内声环境质量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放置于密闭垃圾箱内,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每天及时清运处理,不得外排或随意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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