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本项目的名称为枣庄市峄城区实验学校及第二实验小学PPP项目;为新建项目,所属行业为社会事业中教育类;峄城区实验学校位于峄城区承水东路,峄城区第二实验小学位于枣庄市峄城区前湾片区北侧。峄城区实验学校校区占地面积54666.94m2(约82亩),建筑面积40000m2。项目新建小学教学楼10227m2、初中教学楼11365m2、实验楼5926m2、餐厅6728m2及配电室328m2,共新增建筑面积40000m2。峄城区第二实验小学包括办公楼、教学楼、餐厅、操场、运动场等,共有36个班级,能容纳人数1620人。项目占地面积共计33333m2,建筑面积共计26667m2。本项目总投资规模估算为16000万元。 |
项目合作范围 |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政府授权山东省宏达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SPV);授权峄城区教育局作为实施机构,在项目公司成立之前与选中社会资本方签订《PPP项目合同》,最终与项目公司签订《PPP合同》。具体运作方式如下:1.合作期政府方负责前期土地征收及拆迁工作、设计工作、立项等前期工作的办理。2.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全部投融资工作,具体由社会资本方承担。3.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若中选的社会资本方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则依法自行承担资质范围内的施工工作。4.项目各子项竣工验收后,项目的教学运营由实施机构指定的专业机构(教育局)负责;其他非核心运营内容 |
物有所值评价通过与否的评价结论(含财政部门对报告的审核意见) |
经峄城区财政局会同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一致认为该项目物有所值的定性和定量评价方法及过程科学合理,符合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有关要求,通过物有所值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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