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4/2025-04560
  • 主题分类:医疗保险
  • 发布机构:峄城区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9月11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9月11日
  • 标  题:峄城区关于解除枣庄杏林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峄城区关于解除枣庄杏林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370404/2025-04560

时间:2025-09-11

依据《枣庄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枣医保发〔2025〕20号)相关规定,定点零售药店枣庄杏林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国码:P37040401030,地址:枣庄市峄城区西沿河路濠江花园门市房103室)因注销撤店,我中心解除与枣庄杏林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的医保协议。

峄城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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