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4/2022-00384
  • 主题分类: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2年06月30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2年06月30日
  • 标  题:关于刘继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刘继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370404/2022-00384

时间:2022-06-30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刘继泉同志任峄城区化工产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峄城区自然资源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杨玉草同志任峄城区循环经济发展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峄城区化工产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郑建军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峄城区能源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孙艳辉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能源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马庆荣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李桂银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殷钊博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财政局副局长,峄城区财政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景平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城乡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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