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4/2022-00620
  • 主题分类: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2年10月14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2年10月14日
  • 标  题:关于褚东坡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褚东坡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370404/2022-00620

时间:2022-10-14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褚东坡同志任峄城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峄城区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蔡峰同志任峄城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山东峄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袁贺兴同志任峄城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褚磊同志任峄城区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峄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政委职务;

李志强同志任峄城区石榴研究院(石榴博物馆)院长(馆长)。

孙井新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职务;

武爱国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林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胡元坤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中医院副院长职务;

吴成宝同志不再担任中国石榴研究院(石榴博物馆)院(馆)长职务。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2210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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