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4/2026-00022
  • 主题分类: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6年01月07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6年01月07日
  • 标  题:关于李晓祥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李晓祥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370404/2026-00022

时间:2026-01-07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李晓祥同志任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峄城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周富同志任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峄城区政府调查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杨同志任峄城区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峄城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晁福兵同志任峄城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峄城区自然资源发展服务中心(峄城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均瑞同志任峄城区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副主任;

侯乐静同志任峄城区畜牧渔业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汪永同志任峄城区畜牧渔业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董祥同志任峄城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峄城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吴明辉同志任峄城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峄城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田东同志任峄城区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峄城区信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振东同志任峄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李常龙同志任枣庄市石榴研究院(石榴博物馆)院长(馆长)不再担任峄城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褚磊同志不再担任枣庄冠世榴园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宏高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王福利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杨健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畜牧渔业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褚衍亮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杨帆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职务;

李志强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石榴研究院(石榴博物馆)院长(馆长)职务。

   峄城区人民政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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