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4/2025-00676
  • 主题分类:其他信息
  • 发布机构:底阁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时间:2025年09月15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9月15日
  • 标  题:底阁镇专业调解显温情 “和谐老娘舅”成功化解工伤赔偿争议
  • 效力状态:有效

底阁镇专业调解显温情 “和谐老娘舅”成功化解工伤赔偿争议

370404/2025-00676

时间:2025-09-15


近日,一起历时半年的工伤赔偿纠纷在底阁镇综治中心和谐老娘舅调解团队的专业调解和温情努力下,终于得到圆满解决。调解员秉持依法依规、说理透情的工作原则,有效缓和了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尖锐对立,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20253月,务工人员宋某在底阁镇某木业板材企业运送物料过程中,不慎被小推车伤右脚,造成右侧第一、四趾骨骨折。企业方虽及时将其送医并垫付部分住院医疗费用,但在后续工伤待遇方面,双方出现严重分歧。企业虽承认宋某系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受伤,却以其自身未注意安全”“操作不够规范为由,质疑工伤认定合理性,拒绝足额赔偿,仅支付部分费用后便消极应对。宋某及家属多次沟通未果,矛盾逐渐激化,遂于9月初向底阁镇综治中心求助。

镇综治中心高度重视,立即指派经验丰富的和谐老娘舅调解团队介入,并指定一位从事劳动纠纷调解十余年、精通劳动政策的资深调解员主办本案。调解员迅速开展细致调查,通过实地走访事故现场、询问目击工友、调阅监控录像以及核查医疗记录等方式,全面掌握事实经过。

在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过程中,企业负责人仍坚持宋某应自负部分责任。调解员当场进行法规释明,明确指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企业提出的操作不规范事由,并不构成减免法定赔偿义务的依据。

面对赔偿数额争议,调解员依据宋某伤情(经石膏固定治疗并需后续康复)、实际医疗支出、医嘱建议休息时间及本地平均工资水平,对误工费、后期康复费等项目逐一进行专业核算。调解过程中,既充分保障劳动者宋某依法获取足额赔偿的权益,也引导其理性看待企业实际经营状况,提出合理诉求。在双方僵持不下时,调解员及时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沟通、疏解心结,并结合近三年本地同类案例的调解和判决结果,提出了一个兼顾双方利益的折中方案,并特别从企业社会责任和人文关怀角度,劝导企业方展现诚意、适度让步。

经三轮耐心细致、融法于情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企业同意一次性向宋某支付医疗费、误工费、后期康复费等共计人民币2.25万元,并约定履行后双方纠纷彻底了结。宋某在签订协议时激动连连致谢:真的感谢你们,帮我拿到了应得的补偿!企业负责人也由衷感慨原以为只能对簿公堂耗时耗力,没想到调解能如此高效、圆满地解决问题。

此案的成功化解,是底阁镇综治中心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的生动实践。今年以来,中心已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80余起,调解成功率持续保持在98.5%以上。依托专业调解+普法宣传+跟踪回访的闭环工作模式,底阁镇有效将大量矛盾纠纷吸附在源头、化解在萌芽状态,有力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彰显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效能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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