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4/2022-15893 | 主题分类 | 工业_交通_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0-10-26 | 发布日期 | 2020-10-26 |
发文机关 | 区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峄政办字〔2020〕19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印发《峄城区出租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峄政办字〔2020〕19号
区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现将《峄城区出租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
峄城区出租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做好《问政山东》栏目“回头看”反映问题的整改,提高全区出租车行业服务水平,根据市政府《问政山东》“回头看”反映问题整改专题会议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双提双树”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出租车客运市场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出租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出租车行业中的非法经营行为,规范出租车市场运营秩序,促进出租车新旧业态融合发展,提升城市文明窗口形象;坚持标本兼治,把问题整改与整顿作风、巩固机制结合起来,做到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持续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和工作能力。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问题
1.整治出租车拒载、拼客、不使用计价器等违法违规问题;
2.推动解决整治滴滴网约车打车难问题,促进出租车新旧业态融合发展;
3.整治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工作不到位、执法监管效能不高的问题;
4.持续严厉打击“黑车”“黄牛”、三轮车非法载客等各类非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整治重点区域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整治活动,重点整治汽车站、医院、市民中心等区域各类非法违规经营行为,要把汽车站区域出租车运营秩序整治作为重中之重、突出治理。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20年10月16日开始,2020年12月31日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集中整治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
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全时段大密度执法活动,严查出租车拼客、宰客、拒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取得实效。
(二)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水平,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出台《枣庄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时间节点,研究并适时出台《峄城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推动网约车和出租车融合发展。研究制定引入滴滴等网约车平台入驻峄城的措施。
(三)长期坚持阶段
巩固整治成果,推广总结有效的治理办法,促进出租车客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四、工作措施
(一)利用科技手段,优化出租车监管体系。利用“互联网+”技术,推广出租车安装摄像装置,推行线上智能监管,做好动态监管。科学设立出租车专用通道,做好科技识别系统建设,实现全区出租车高效有序转运。
(二)畅通投诉渠道,加大查处力度。建立高效投诉处理机制,利用一键(扫码)举报、有奖举报等手段,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群众投诉受理工作。属地管理部门要做到投诉事项件件有落实。
(三)建立信用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以出租车“投诉率、违章率、事故率”为依据的评价考核机制,对出租客运企业服务质量实行计分考核,把考核排序结果直接用于出租客运企业达标晋级、指标投放和车辆更新,对出租车行业实行优胜劣汰。实施驾驶员计分考核,建立从业人员良性准入退出机制。
(四)统筹新老业态,推动行业融合发展。适时出台《峄城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推动出租客运行业的转型升级,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采取精细化、差异化管理措施,积极引进滴滴等影响力大的网约车平台,推动网约车和出租车融合发展。
(五)平衡利益诉求,做好行业稳定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总工会的作用,关心关爱出租车驾驶员群体,引导他们建立理性平和、健康向上的良好社会心态。明确部门、企业在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上的职责分工,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形成责任闭环,确保行业稳定。
(六)建立帮包机制,搭建沟通平台。要着眼于彻底根本整改,把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对全区2家出租车公司40辆出租车76余名营运人员逐一见面,并实行区交通运输局科级干部包公司、公司人员包出租车,全部签订文明规范运营承诺。
(七)创新思维方式,整固长效管理机制。聚焦群众关切,结合此次问题整改,对原有机制制度进行梳理完善,使制度符合社会发展和民生要求。
(八)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执法监管效能和水平。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提高综合素质,解决执法方式单一、以罚代管的问题,树立依法依规运营,文明服务的理念,做到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李建峰任组长,区委宣传部、发改、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和成员,工作专班负责整治工作的指挥调度、沟通协调、检查督办等工作。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
(二)压实部门及企业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责任主体、责任人、时间表,保障资金投入,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各项整治任务全面落实到位。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开展督导活动,强化对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对重点区域实行重点督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抓好作风整顿。各成员单位要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有力的措施,以问题为导向,打一场“双提双树”的攻坚战。要坚持把思想教育贯穿始终,针对作风建设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在全区有重点地开展作风纪律、执行力建设、群众工作、应急突发事件处理等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党员干部尤其是执法监管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和推动发展的能力水平。要加强纪律建设,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责任担当,提高真抓实干、立说立改的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好出租车客运市场秩序。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检查指导,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要加强正面引导,对出租车业主要严格执法,优化服务,为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峄城区出租车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人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附件
峄城区出租车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人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为切实做好全区出租车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决定成立峄城区出租车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人员名单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李建峰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赵 磊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张志祥 区发改局局长
贾涵辉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褚福兵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褚晓知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孙中怀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 员:张文奎 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思龙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叶 永 区交通运输局二级主任科员
王中才 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大队长
董 鹏 枣庄汽运公司峄城公共交通分公司经理
左丽华 枣庄汽运公司峄城出租分公司经理
孙振国 枣庄丽天客运出租有限公司经理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贾涵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综合协调、信息调度、组织实施、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区委宣传部:负责网络舆情监测、网络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发现并处置涉及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有害信息。
区发改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探索推行出租车行业信用体系。将出租车纳入征信体系,建立科学、规范的信用评价机制,对出租客运行业运用征信管理,对诚信服务出租车授予星级挂牌,对失信车给予警告、停运等惩戒,进一步降低出租车行业投诉率,树立良好的行业风气。会同行业管理部门研究出台《峄城区出租行业征信管理暂行规定》《出租客运征信管理实施细则》《出租客运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使用管理规定》等文件,明确信息等级评定标准、信息征集方式、信用等级公示、守信奖励及失信惩戒办法,对车辆与从业人员的守信信息、失信信息及年终考评情况等进行电子化统计分析和考核操作,为全区出租车及从业人员建立“电子信用档案”。
区公安分局:1.加强对网约车平台网络安全监管,依法查处针对和利用网约车平台实施的各类违法违规活动;2.加大处罚力度,对于用暴力手段非法从事营运等欺行霸市行为要严管重罚。对整治行动中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及时立案查处。防范处置煽动组织破坏出租汽车行业营运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和群体性事件;3.加强对微信群、QQ群、手机短信的监测管控,发现煽动出租车串联停运聚集、游行上访的有害信息,要及时封堵、删除,切断传播链条,防止形成现实危害;及时摸排微信群、QQ群骨干分子详细信息,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区交通运输局:1.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构建出租车客运秩序治理长效机制,严厉查处出租车拒载、拼客、不使用计价器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打击“黑车”“黄牛”、三轮车非法载客等各类非法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出租车市场运营秩序。2.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的日常教育,引导出租车从业人员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加强对出租车公司的监督管理,督促做好稳定工作;加强对出租车行业稳定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及时向工作专班报告情况;3.加强对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引导社会公众、出租汽车从业者理性、客观认识政策,凝聚各方共识,减少改革阻力。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合理设置巡游出租车停靠点待租区,方便群众乘车,规范停车秩序。维护城市秩序,加强管理服务,强化综合治理,进一步规范汽车站区域出租车客运秩序管理,实现汽车站秩序持续好转。对在公交车停靠点、市民中心、人行道和其他有碍交通、影响市容地点停放的车辆进行及时清理和整治,维护市容市貌。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出租车市场价格经营秩序,建立价格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对出租客运市场的执法力度,重点查处出租车司机乱涨价、不按计价器打表计价等违规行为,落实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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