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70404/2022-1588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_其他
成文日期 2019-10-14 发布日期 2019-10-14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峄政办字〔2019〕14号 有效性 有效


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流程再造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意见

峄政办字〔2019〕1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流程再造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十条意见》(鲁政办字〔2019〕149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流程再造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意见》(枣政办字〔2019〕28号)精神,深入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通过实施流程再造,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经区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流程再造深入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力度,以提高政府管理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提高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着力构建简约高效便民的行政审批服务机制,不断优化干事创业环境和营商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强化流程再造制度保障

(一)健全统筹推进机制。健全区级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建立主要负责同志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理顺协调小组办公室设置,完善协调小组内部工作运行,发挥各专题组、保障组和工作专班作用,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连续性。(区政府办公室、区审批服务局牵头)

(二)建立协同运行机制。通过前期辅导、提前服务、容缺受理、数据共享、材料互认等方式,打破部门边界,构建跨部门横向连通的审批服务流程。建立跨层级纵向联动的服务模式,对重要事项、重点项目实行集中办公、上下协同、专班推进,改“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审批服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

(三)构建法治保障机制。2020年12月底前,推进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宣传实施工作。(区司法局、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配合市级做好“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立法相关工作。(区司法局负责)。2019年12月底前,组织清理一批滞后流程再造改革要求,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区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做到应改尽改、应废尽废。(区司法局牵头)

(四)完善监督考评机制。2019年12月底前,建立事项、渠道、部门全覆盖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区政府办公室、区审批服务局负责)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倒逼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区委宣传部负责)建立约谈制度,对在“放管服”改革考核评估、营商环境评价中排名靠后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

三、突出流程再造环节

(五)推动一链办理流程优化。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2019年10月底前,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类型、设定依据、行使层级、受理条件、服务对象、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项目等要素省、市、县“三级十同”。按照“一个窗口、一套材料、一张表单、一个流程”的要求,开展“一件事”主题式服务,2019年12月底前,落实省、市面向企业和群众提出的各50项主题式服务流程标准。持续“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做好省市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承接工作,3年内按照省、市压减“审批事项、办事环节、提交材料、办理时限”标准,高质量做好贯彻落实工作。2019年12月底前,组织开展变相审批集中清理整治工作,根据“就近办”原则,制定区级部门服务事项委托下放镇(街)具体方案。2019年12月底前,区级涉企审批事项实行100%容缺受理。(区政府办公室、区审批服务局牵头、区各相关部门、各镇〈街〉负责)

(六)完善一网通办信息支撑。配合市级实施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出入口向省、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工程,实现事项受理、审查、决定、收费、咨询等全流程在线办理。(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局〉牵头)2019年12月底前,推出一批“秒批、秒办”事项。探索建立“管运分离”工作模式,实现政务服务迭代升级更新。(区审批服务局、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局〉牵头)

(七)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完善一窗受理,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政务服务大厅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改革试点,健全“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机制。不动产、公积金、税务、医保、社保、公安、人力资源等业务整合进驻区市民中心,行政许可、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及中介服务等集中办理,实现“进一扇门,办所有事”。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帮办代办、“吐槽找茬”、窗口无否决机制。(区审批服务局牵头)配合市级参照“爱山东”APP服务功能,制定区级各部门接入服务事项、电子证照应用等清单,2019年11月底前,完成省里要求的各类服务接入和电子证照“亮证”应用,市、区(市)两级前20位高频办件事项全部实现掌上办理。(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局〉牵头)

四、聚焦流程再造重点领域

(八)开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对照国家、省、市营商环境评价有关一级指标,逐一明确区级牵头部门,2019 年12月底前,组建区直各部门协同的工作专班,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分类开展专项提升行动。(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2019年12月底前,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2个工作日内,逐步推进全程电子化全覆盖。(区审批服务局牵头)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确保全过程审批时间控制在100个工作日以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2019年11月底前,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联通后,同步实现互联互通,2020年起,将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纳入统一信息数据平台运行。分类组织高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再造,进一步精简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压缩办理时限。(区审批服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局〉牵头)优化土地审批服务流程,扩大区级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权委托范围,进一步减少区级审批时限。(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完善峄城区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做好省对我区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相关工作,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

(九)开展民生服务流程再造行动。2019年12月底前,聚焦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就业创业、民政救助、户籍办理、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7个重点领域和老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高层次人才等5类重点人群,选取高频民生服务事项,集中开展流程优化专项行动。(区政府办公室、区审批服务局牵头,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积极推行告知承诺、预约办理、延时办理等服务方式,推动民生事项“简易办、就近办、快捷办”。(区审批服务局、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负责)

(十)开展监管效率提升行动。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2019年双随机抽查覆盖企业比例不低于5%,跨部门联合抽查次数不低于总抽查数的 10%,2020年实现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常态化。(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推行“互联网+监管”,2019年10月底前,通过市级平台与国家、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建立常态化监管数据归集共享机制,实现监管事项统一接入、统一反馈,建成全市监管“一张网”。(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强化信用监管,根据信用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实行联合激励、联合惩戒。(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制定本地、本系统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进度,于201910月底前报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中取得的重大进展、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