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70404/2022-16381 主题分类 公路
成文日期 2017-03-02 发布日期 2017-03-02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峄政办发〔2017〕3号 有效性 有效


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峄城区规范整治干线公路沿线集贸市场和优化提升路域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峄政办发〔2017〕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峄城区规范整治干线公路沿线集贸市场和优化提升路域环境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日    


峄城区规范整治干线公路沿线集贸市场和优化提升路域环境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治理全区干线公路沿线“脏、乱、差、堵”等现象,消除公路安全隐患,规范公路路域环境,提升公路通行能力。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规范整治干线公路沿线集贸市场和优化提升路域环境活动,全面提高干线公路管理和综合服务能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畅通、安全、舒适的公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任务

对我区干线公路进行公路路域环境集中整治,全面提升我区公路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公路交通环境。

整治乱搭乱建。加大公路沿线乱搭乱建查处力度,严禁侵占公共绿地、道路红线、公共设施用地等现象的发生,尽快拆除未经许可的违法建筑和地面构筑物。对于沿路破旧的建筑及有碍观瞻的设施,坚持拆除、改造、遮挡相结合的原则处理。

整治宣传标牌。禁止沿路设置招牌和广告牌,店铺门前干净整齐无堆积杂物。坚决清理未经审批设置的违法违规非公路标志标牌,禁止乱贴、乱画、乱挂。对已经许可设置但已破损陈旧的,要责成设置者及时更换、维修或拆除破损、污秽、陈旧非公路标志标牌。

整治马路市场。加强涉路经营活动管理,经营场地不得占用公路和公路用地。凡是占用公路路产设置经营场地的,要全部清理至公路用地范围以外,其出入口与公路搭接要符合规范,并设置隔离墩或连续绿化带,进行有效隔离。依法取缔占用公路的马路市场,就近规划集贸市场,将占用公路路产的摊点移入市场内,确保公路畅通和交通安全。

整治交通秩序。对道路交通各类标志线、信号灯、指示牌、隔离栏等进行全面检修和维护,保证齐全整洁。严厉查处酒后驾驶、冲闯红灯、违章超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违章行为,严禁随意调头、逆向行驶,严禁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违规停车。注重加强对十字交叉路口的管理规范,严禁各类车辆和摊点乱停乱靠、乱摆乱放。

整治环境卫生。按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原则,进一步提高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绿化覆盖率。沿线镇村要加强垃圾管理清运工作,清除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杂草、柴堆、秸秆堆、砂堆、石堆、粪堆、砖瓦石块、白色树挂,消灭卫生死角。及时清扫路面落叶、石屑,清理道路两侧边沟内的水面漂浮物和脏水污泥,达到道路路面及路肩整洁、边沟清洁。

整治隐患路段。对存在安全隐患和安保缺失的路段,要按照危险路段判定标准,进一步完善安保设施。对沿线急弯陡坡路段、平交道口、隔离墩开口、过村镇路段的警告禁令标志,沿线的地域距离标志、指路标志统一进行完善,建立明晰连续、信息准确的标志体系。特别要加大对S352郯薛线K61+000—K70+000段安全隐患的整治力度,进一步配套完善仿真警察、仿真警车、减速震荡线、固定监测点、区间监测点、球形监控机等各类标示牌和学校门口接送线、学生通道等标示线以及其它安全设施。

整治超限超载。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属地管理、上下联动的原则,坚持把住源头、严管路面、标本兼治,全面治理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非法改装等问题,有效遏制货车违法超限超载现象,逐步建立规范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三、责任分工

沿线镇街。各镇街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突出重点区域、关键部位,严密排查镇域内公路沿线集贸市场和路域环境安全隐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精力投入,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靠上抓,党政成员、机关干部包到重点路段,组织镇街行政执法、交管所、派出所、建房、国土等相关部门力量齐抓共管全员抓,清理取缔辖区内妨碍交通安全的马路市场等集市贸易,全面完成各项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公安分局。强化交通秩序和道路安全管理,加强交警值班值守和交通管控措施,整治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维护良好的交通通行秩序。开展路面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和非法改、拼装车辆。严厉打击恶意冲卡、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行为。

交通运输部门。依托固定超限检测站等具有停放车辆及卸载条件的地点或者场所,依法对货车进行超限超载检测。加强车辆源头管理,实现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和企业等信息共享。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经交通运输部门许可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管。严格货运市场准入,禁止不符规定的车辆进入货运市场。

公路部门。做好国省干线公路沿线镇街居民《公路法》及相关法规的宣传工作,完善并管护好公路沿线附属设施的路产路权,加大路面保洁力度,推行科学性、预防性、精细化养护,构建安全便捷、畅通高效、绿色智能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

安监部门。督促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牵头组织开展一般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

城市管理部门。清理取缔公路沿线各类违法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违法设施。查处和清理路外未按规定设置的各类摆摊点、广告牌等,全面规范商户经营行为。查处渣土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

经信部门。负责严格执行车辆生产企业准入制度,落实国家车辆生产管理制度,依法会同相关部门查处违规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

环卫部门。清除公路沿线堆存的垃圾、渣土、杂物、废弃物,设置垃圾箱(桶)、垃圾池,加强日常保洁,定时清运。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规范公路两侧门店经营行为。依法清理和取缔不涉及行政许可且无明确主管部门的无照经营装载货物源头单位。依法查处生产领域非法拼装、改装机动车行为。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正确舆论。

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区交安委和治超领导小组其它有关成员单位,要积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协助镇街做好公路沿线集贸市场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些需要协作的事情,要明析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建立分工合理、配合密切、无缝对接、运转高效的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环环相扣、有效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区交安委、治超办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和各镇(街)镇长(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规范整治全区干线公路沿线集贸市场和优化提升路域环境工作。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责任领导要亲自安排、集中精力、突出重点、破解难点,确保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调配合。公路沿线集贸市场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相互配合,严格依据责任分工,明确专人,细化任务,真正形成整治的强大合力,达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目的。

(三)注重宣传引导。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本次路域环境治理工作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宣传报道,提高公路沿线人民群众路域环境保护意识和护路爱路、文明出行公益意识,为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推动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实施。

(四)建立长效机制。本次干线公路路域环境治理是一项重要工作,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工作开展。要定期对治理工作督导检查,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以本次路域环境治理为契机,加强日常监管和治理力度,巩固和保持治理成果,形成路域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