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70404/2022-16375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成文日期 2017-01-13 发布日期 2017-01-13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峄政办字〔2017〕2号 有效性 有效


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峄城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峄政办字〔2017〕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峄城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3日


峄城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

按照人社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58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枣庄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枣人社发[2016]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区社会保险全覆盖,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参保登记范围

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应参加城乡各项社会保险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均为全民参保登记范围,重点以峄城区户籍人口为主,覆盖至非峄城区户籍常住人口和就业人口。

二、参保登记内容

参保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就业状态、单位类型、个人身份、户口所在地、常住所在地地址、联系手机、现参保情况等。

三、主要目标任务及进度安排

通过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业务基础数据库,形成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长期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参保率达90%以上,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覆盖所有法定群体,实现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一)组织准备阶段(2017年1月)。启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目标、明确组织措施、完善信息系统、深入宣传动员、完成我区数据整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2月至2017年5月)。2017年2月起,全面开展参保登记工作,进行社保重复参保数据比对以及与公安人口数据比对,适时开展入户调查。突出已参保人员数据整理、新参保人员社保信息登记和社保关系衔接转续三个重点,持续扩大参保覆盖面,2017年5月底建成全区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7年6月)。实现全民参保登记库与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库实时连接、信息共享,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动态管理办法,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四、具体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参保信息数据整理。以核心三版系统应用为契机,进一步整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数据库、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数据库和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数据库,与从相关部门获取的工作数据信息进行比对、完善,形成全市范围以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识的社会保险参保信息数据库,按时上传省级平台。(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公安分局、区卫计局)

(二)核对清理重复参保信息。逐条核对省级平台比对下发的重复参保信息,对相关数据进行清理核对,将核对后的数据再次上传省级平台。(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公安分局、区卫计局)

(三)确定入户核对登记确认对象。接收省内未参保人员数据信息,将我区户籍的未参保人员确定为入户核对登记确认对象,并按公安户籍情况分别明确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公安分局、区卫计局)

(四)入户核对登记确认。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打印出需核对调查的《全民参保登记表》和《全民参保登记个人基础信息汇总表》,由村(居委会)入户登记员携需核对的《全民参保登记表》、《全民参保登记个人信息核对表》和参保宣传材料,由公共卫生协理员协助逐户逐人核对确认完成后,报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责任单位:区卫计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五)核对信息登记入库。镇(街道)医保办信息录入人员将核对完成的《全民参保登记表》和《全民参保登记个人基础信息汇总表》相关信息录入到全民参保数据库。(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卫计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六)总结评估。就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过程中发现的有关情况、问题和形成的各类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对参保登记工作做出整体评估,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动态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区全民登记工作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从而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的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建立健全全民共享、公平可及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适应城镇化进程和社会流动性特征,更好维护各类参保人员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社保关系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避免和减少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领取待遇,促进社保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区人社局负责全民参保登记的组织、检查和指导工作,以及相关信息系统软硬件技术支持,并负责全区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和动态维护;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是入户调查和基础数据录入的具体实施主体。

(三)强化宣传培训。适时组织召开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启动会,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发动。区人社、广电、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通过印发宣传材料、媒介宣传(报纸、广播、电视、手机平台等)等方式,大力宣传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意义、范围、方法及步骤,努力营造良好的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氛围。同时,切实做好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保证登记效率、效果,为提高社会保险参保覆盖率奠定基础。

(四)保障工作经费。积极立项,财政部门把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经费列入预算。

(五)推进扩面征缴。多举措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坚持行政推动、宣传引导、法律约束三管齐下,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建筑、餐饮行业为重点单位,以进城务工人员、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劳务派遣职工、被征地农民为重点对象,推进各类人员参保。在全民登记工作中,边登记参保信息,边宣传社保政策,边引导参保缴费。

(六)优化经办服务。创新社保体制机制,完善五险合一经办管理方式,简化程序,方便单位和个人参保。准确记录所有参保单位和人员的参保缴费及权益享受信息,完善对账、查询机制,全面实现对参保群众“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大力推行网上经办、自助服务、手机查询和提示等新型电子服务平台建设,引导和帮助用人单位及个人依规主动更新自身信息。

(七)完善制度政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强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落实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政策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健全异地就医医保结算政策;完善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和企业浮动费率机制;规范生育保险政策,把覆盖范围扩大到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完善异地待遇领取和协查认证机制。

(八)建立督导机制。区督查局要切实加强对各镇(街道)工作推进情况的调度检查,对进度缓慢的镇(街道)进行重点督导,发现问题督促其及时纠正;将“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各镇(街道)要定期向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全民登记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上报。


附:峄城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峄城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

刘忠波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

蒋  慧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

贺茂凯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社局局长

成  员:

张中才  区教育局副局长

吴敬朝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朱  军  区民政局副局长

李长荣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景宏  区卫计局副局长

孙守东  区广播影视台副台长

褚衍超  区人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贺茂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的调整,由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公布。领导小组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