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70404/2022-1637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_其他
成文日期 2017-05-25 发布日期 2017-05-25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峄政办字〔2017〕25号 有效性 有效


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区级放管服改革事项目录清单公布工作的通知

峄政办字〔2017〕2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大企业:

根据中央、省、市“放管服”改革部署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峄城区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室字〔2017〕9号)、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峄城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峄政办字〔2017〕10号)要求,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职能办,设在区编办)组织有关部门,经过梳理汇总形成了《峄城区区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峄城区镇(街)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峄城区镇(街)行政权力清单》和《峄城区区直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及清理规范的证明盖章材料和各类年检、政府指定培训事项目录清单(以上统称为《目录清单》),以上《目录清单》已经区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予以公布。现就做好《目录清单》的公布工作通知如下:

区职能办要在本通知下发5日内,牵头将《目录清单》在峄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政务服务网和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开。区直有关部门要在本部门网站公开相关事项目录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部门职责任务变化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区职能办备案。

区编办、区法制办负责牵头将清理规范证明盖章工作向基层延伸,深入挖掘,梳理编制村(社区)开具的证明材料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区政管办要根据市改革要求,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制定工作方案,推动依申请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办理工作必须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对于应进能进而不愿进驻的部门,区里将进行督查问责。

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提出的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发展服务最优”的目标,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构建精简高效的政务生态,全力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


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