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70404/2022-16378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成文日期 2017-08-16 发布日期 2017-08-16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峄政办字〔2017〕34号 有效性 有效


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

峄政办字〔2017〕3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加快推进全区农产品品牌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字〔201580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可持续示范区、农村改革示范区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导向、企业主体,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发挥产业、地域、特色优势,打造峄城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培育一批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构建品牌农产品营销体系,全面提升质量标准和农产品生产加工水平,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

十三五”期间,全区逐步建立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激励和保护机制,农产品质量不断提升,农产品品牌数量显著增加,农产品商标得到广泛注册和使用。到2020年,力争全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以下简称“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达到50个以上,三品”认证产品产量占食用农产品总产量的比重达到45%以上;新培育山东名牌农产品2个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进一步修改、完善、提升现有各类农业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制定完善农业投入品管理、产品分等分级、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贮藏运输、包装标识等方面的标准,尽快建立起符合我区实际的农业标准体系。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种植养殖标准化示范园区和基地,实施标准化生产。到2020年,全区果蔬标准化示范园区达到5个,标准化生产基地达到10个。

(二)强化农产品品牌培育。围绕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制定出台峄城区农产品品牌建设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培育发展农产品品牌。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现代农业园区、家庭农场为骨干,培育一批粮食、蔬菜、食用菌、畜禽产品、果品等产品品牌。在发展峄城石榴农产品公用品牌的同时,积极打造长红枣、核桃、蔬菜等优势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到2020年,形成一批产业集聚程度高、特色明显、技术领先的知名区域公用品牌,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知名企业产品品牌,我区农产品品牌力争在省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壮大品牌建设主体。围绕优质粮食、有机蔬菜、特色林果等主导产业,发挥区域优势与特色,培育一批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和“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要充分发挥其农产品品牌建设的主体作用,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和“三品一标”认证,建立全面的质量可追溯体系。

(四)鼓励农产品商标注册。强化农业经营主体商标意识,鼓励支持农产品商标注册。引导种类相同、品质相近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加强协作,整合农产品品牌资源,统一注册和使用商标,统一包装和标识,打造农产品区域品牌。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帮助农业经营主体解决商标注册、商标保护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加快“三品一标”认证。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认证。完善“三品一标’’管理制度,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监管,对每年新认定的“三品一标”农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到2020年,全区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要全部达到无公害标准以上。

(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增强农业经营主体自律意识,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能力建设,推行农产品条形码制度,加快建立产销区一体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明确责任主体,逐步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依托区、镇(街)、村三级监管网络,充分发挥区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和镇(街)检测室的作用,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企业提供快捷、高效、准确的质量安全服务。大力推进食安峄城”““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到2020年,全区农产品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

(七)加大品牌农产品营销和宣传力度。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大中城市建立专卖店,专柜专销、直供直销,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积极开展农超对接、电子商务、网络营销,实现线上线下结合,生产、经营、消费无缝链接。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推介、宣传品牌农产品,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行业协会、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会、交易会,开拓省内外市场,提高峄城农产品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保障措施

建立农业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推进全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财政要积极整合现有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品牌农产品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标准化园区建设、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品牌科技创新、品牌创建及营销推介等投入力度,扶持农产品品牌建设。各镇(街)要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具体措施,定期研究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要在资金等方面切实加大对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投入,充分调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创建农产品品牌的积极性,保障品牌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6日